學生于每年9月30日前向學校提出申請并上交申請材料,等待學校審核公示。
申請材料包括:
1、由學生填寫,生源地地方政府審查蓋章的《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一份;
2、由學生所在地村委會或街道辦事處開具的“地方貧困證明”一份;
3、由學生填寫的《經濟困難認定表》一份;
4、學生手寫申請書一份。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