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是中國曆史上第一個由少數民族建立的大一統王朝,統治者為蒙古尼魯溫諸部之一的孛兒隻斤氏。定都大都(今北京),傳五世十一帝,從1206年成吉思汗建立蒙古政權始為162年,從忽必烈定國号元開始為98年。另外,元朝退出中原後的北元政權,一直持續到了1402年。
1271年(至元八年),忽必烈統一了全中國,建立了元政權。在元朝統治時期,國家領土包括新疆、西藏、雲南、東北、台灣和南海諸島等。根據史料記載,元朝疆域最東邊能夠到達遼甯,最西邊能夠到達流沙,北面越過陰山,南面則越過了海表,堪稱地大物博,就連漢朝和盛唐都比不上它。
但是,可能受限于當時的科技水平,漢人的地理知識并不健全。如果,按照這一記載,元朝北面的邊界越過内蒙古的陰山,而内蒙古往北就是北極圈,那麼,元朝北邊的領土就到達了北極圈的範圍。并且,根據一些曆史資料和文獻的記載:在元朝最為強盛的時候,國家大概有兩千多萬平方公裡的面積。
這個面積相當于解體前兩千多萬平方公裡的前蘇聯。然而,一個擁有如此廣闊土地的國家,其統治卻十分黑暗,比曆史上任何一個朝代都要黑暗至極。
其中,主要表現為以下幾點:
首先、各民族之間的遷移。在蒙古人打下天下,建立元朝以後,漢人就被強制拆遷和流放到邊疆地區居住。而邊疆各個少數民族也湧入到了中原,遷入到中原地區生産生活。除此之外,蒙古軍隊屢次西征,在消滅很多文明古國之後,就把當地信奉伊斯蘭教的人編制起來,陸陸續續向東遷徙。
之後,元朝統治者将這些人編入軍隊,将其稱之為“探馬赤軍”,為其打仗賣命。探馬赤軍“上馬則備戰鬥,下馬則屯聚牧養”。當時,探馬赤軍屯聚牧養的地方有甘肅、河西、甯夏、河南、山東、河北一帶,以及雲南等地。此後随着時間的推移,這些信奉伊斯蘭教的軍士又開始投入到農牧業生産中,變成了普通的農牧民。所以,有元一代,信奉伊斯蘭教的人開始遍及全國,伊斯蘭教因此也傳播到了各地。
試問一下,如果一個國家沒有廣闊的領土,那麼,它如何能夠進行這麼大規模的遷徙活動呢?
其次、不同民族的等級分類,在元朝的時候,統治階級根據地域和民族,把人分為了好幾個等級:
第一等級:是建立了王朝的蒙古人。
第二等級:是色目人。要注意,我們在這裡說的色目人,并不是說這個種族裡的人,眼珠顔色跟我們的不一樣。所謂色目人,其實,是指各種眼睛顔色不同的人。在這一等級的人裡,一共有三十一個民族。其中:欽察、唐兀、阿速、圖八、康裡、畏兀兒、回回、乃蠻和乞失迷等民族,都包括在其中。
後來,統治者規定:除了漢族、高麗和蠻子這三個民族之外,其它民族都叫色目人。所以,馬可·波羅能夠當上揚州的達魯花赤,即相當于我們現在揚州市委書記的職位,也是因為他是色目人。不過,根據考古研究發現,我們猜測這三十一個民族,其實,隻是一個虛數。因為,這裡面可能包括一些同名重出和異譯并存的情況。
第三等級:是漢人,即女真族的金國統治區裡各個民族的百姓。
第四等級:是南人,即原本南宋統治區域裡的百姓。
可以說,這樣的等級劃分,不僅加劇了各個民族之間的矛盾,還使得國家、民族之間的問題非常突出。而且,在這一時期裡,漢臣得不到重用,百姓的怨氣沒法宣洩。所以,士子們的作品主題多是表現政治上的失意和黑暗,比如說:關漢卿的《窦娥冤》就是其中之一。
最後、不公平的對待方式和嚴酷的刑罰。在元朝,如果蒙古人和漢人在争搶某一樣東西的時候毆打了漢人,那麼,漢人是不能還手或找官府報案、訴諸于法律的,他們隻能默默的忍受。蒙古人用馬車紮死了漢人,隻需要行杖五十七下,給死者家屬賠償銀子就可以了。而漢人,若是把蒙古人給毆打緻死了,那麼,他們就要被處以死刑,賠償一大筆的銀子給死者家屬,并負責一切奔喪事宜和費用。
另外,為了防止這些被壓迫民族的百姓站起來反抗,統治者規定:南人不許研習武藝,不許打撈獵物,不許成群結社、拉幫結派。而且,漢人和南人的軍隊,也不能在長江以北等地區駐紮,連兵器都隻能用木頭制造,打仗的時候才派發金屬兵器。除此之外,他們不能在家裡私藏武器,就算是金屬類的農具也不能私自保留。
有規定:一旦發現有人偷藏武器的,杖罰五十七下;私藏槍或者刀弩十件以上的,就得被處死;若是偷藏了全副铠甲的話,就要被立刻斬殺。
從上面這幾點,我們可以看出,在元朝的時候,雖然,國家領土最為廣泛,但它的統治卻是中國曆史上最黑暗的一個時期。在這一時期中,各族人民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壓迫和欺辱,漢族人民的地位和身份不僅低下卑微,而且,有才幹的儒臣也不被重用。加上蒙古貴族大加征稅,使得各級官員貪污腐敗嚴重。
試想一下,如果元朝真的像一些史學家吹捧的那樣,那麼,它也不至于隻存在九十多年就被朱元璋給颠覆了。所以,曆史上存在的一切,都需要後世細細的揣摩和深思。
參考資料:
【《黎東方講史:細說元朝》、《中國文明史 ·〈元代· 第一章·雙重體制的政治〉》、《征服王朝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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