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東規定正式的采暖期為當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供熱期内為連續24小時不間斷供熱,室内溫度不低於16℃。
2、如果不在10月15日前報停,則默認是繼續開通暖氣;如果不在11月15日前繳費成功,則會按日加收2?的違約金哦!
3、居民用戶按套内建築面積26.7 元/ ㎡交納;公建用戶按建築面積39.8 元/ ㎡交納。
4、供熱計量價格實行兩部制熱價,即基本熱價加計量熱價。基本熱價按房屋面積收取,其中居民住宅按套内建築面積,非居民住宅按建築面積,計量熱價按計量表裝置讀數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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