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社會平均工資在不斷增長,各個地方的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下限也在不斷提升。目前各地的最低繳費基數下限已經普遍提升至3500~4000元以上。上海市2022年下半年的最低繳費基數已經達到了6520元。
按照4000元計算,靈活就業人員20%比例繳費,每月需要800元,一年是9600元。如果相應的繳費基數下限每年按照6%的速度增長,繳費15年累計需要繳費22.3萬元。對于一些中低收入群體,确實有一些困難。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我國除了要推動延遲退休以外,還要提高領取養老金的最低繳費年限。有人擔心,萬一未來領取養老金繳費需要30年、40年該怎麼辦呢?
實際上,提高最低繳費年限是一個緩慢的過程。目前美國領取全額養老金的最低繳費年限是35年,日本是40年,德國是需要45年,于是很多人擔心我們的繳費年限會不會也提升到這樣長?
實際上,這些國家領取的養老金待遇稱為全額養老金或者标準養老金,如果繳費年限不足的話,會按比例縮減待遇。其實,跟我們國家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一樣,繳費年限短相應的計算養老金待遇就低,不是說必須要求達到相應的繳費年限。
國家提出的逐步提高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最低繳費年限,是跟延遲退休配套的。其基本原則是小步調整、彈性實施、分類推進、統籌兼顧等原則。對于未來10~20年内退休的人員,延遲退休或者提高最低繳費年限的影響是微乎其微的,不可能出現一下子提高到30年或者40年的情況。
國家會降低難度,給予個人繳費補貼。
國家對于就業困難人員參加養老保險繳費,實際上是給予一定補貼的。像青島市就業困難人員參加靈活就業人員保險的,每月可以享受500元(一年6000元)的社保補貼。可以享受補貼的時間一般最長為三年,如果首次申請須離退休不足五年的,可以享受到退休為止。
現在我們就有這樣的社保補貼政策,相信未來延遲退休以後,有關的補貼政策時間會更長,待遇會更加完善。
也就是說,未來的社保繳費并不一定是全額個人承擔的,即使延長繳費年限,相信個人負擔也加重不了多少。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補充。我國有兩種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待遇,都是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構成。隻不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是由國家補貼而成,而職工養老保險是跟繳費年限、繳費指數、社平工資等多種因素相挂鈎。
未來并不排除兩者之間的繳費年限可以互認互通的情況。像日本的養老保險制度,國民年金是最基礎的養老保障。單位職工參加厚生年金,首先也要把國民年金保險費交上。如果個人還有餘力,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保障。
所以綜合來說,盡管未來确實有可能把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延長為30年和40年,但是那時候的背景和達成條件,跟現在肯定是有很大不同的。有點像很多年輕人玩的遊戲,當遊戲升級以後難度會降低一樣,不用過于擔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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