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死了,死者的債務,由其遺産償還。如果死者留下的遺産無人繼承,也無人接受遺贈,這些遺産應歸國家或集體組織、有關單位所有。
那麼,死者的債務也就由接受遺産的國家、集體組織或者有關單位在遺産的實際價值範圍内清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産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産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