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決定雖然是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作出的,但可能直接影響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為了監督市、縣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征收決定,同時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設定了對征收決定的兩種救濟途徑:對征收決定不服的,被征收人可以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選擇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兩種救濟的方式,由被征收人自由選擇,被征收人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訴訟,不需要先提起行政複議,或先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複議結束後再提起行政訴訟。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