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xx區xxx年初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xx教[xxx]24号)以及《xx鎮xxx年招生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xx城幼兒園xxx年招生辦法。
1、招生範圍:
凡年滿3周歲(xxx年9月1日—xxx年8月31日出生),身體健康、可正常參加集體活動的幼兒,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為本次招生對象:
(1)持有招生區域内常住戶籍,戶主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并且持有與戶口地址相對應的房産證的;
(2)本市戶籍、持有招生區域内房産證的,産權人必須僅為父母或幼兒本人;
(3)持有效期内引進人才《居住證》、并持有招生區域内房産證的,産權人必須僅為父母或幼兒本人。
(4)xx城幼兒園招生區域:
西到華江支路,北到桃浦路,東到曹南路,南到曹安路;
xx星社區(中星海藍苑,華江景城);
xx城社區(幸福港、桃花島、香槟河畔、華江一村);
xx川社區(愛琴海、雅頌灣);
xx航社區(新航域);
恒xx社區(恒xx花園);
建華村(建華村)
2、招生方法:
(1)家長須帶好戶口簿、房産證、預防接種卡、出生證明等的正本與複印件,并帶幼兒一同前往報名。
(2)幼兒園招生時嚴格審驗戶口簿及房産證等。
(3)新生報名登記時間為5月22日(星期六)8:00—16:00。地點:xx怡路279弄6号.
(4)新入園幼兒戶籍和商品房《房産證》認定截止日期為xxx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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