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結婚以後,夫妻雙方的父母彼此互稱“親家”。我國部分地區對“親家”稱呼比較廣泛,既指夫妻雙方的父母彼此互稱“親家”。又指自己與自己的兒女的幹爹,幹媽之間的互稱,稱之為“親家”。 出處: 《新唐書·蕭嵩傳》載:“子衡,尚新昌公主,嵩妻入谒,帝(玄宗)呼為親家。”最初這一稱呼隻流行于皇親國戚的聯姻上,唐玄宗直呼龍婿生母為親家母,足見其關系的親密。因此,唐代詩人盧綸作《王驸馬花燭詩》雲:“人主人臣是親家。”五代時,又出現了親家翁的敬稱。 《五代史·劉目旬傳》說,劉目旬與馮道是姻家二人并任宰職,馮道罷官後李愚代替了他。李愚向來嫌惡馮道的為人,接任後,每當稽查出馮道的過失差錯時,李愚就在劉目旬面前譏笑馮道說:“這是您親家翁幹的好事。”後來,親家稱呼通行到了民間,一般老百姓也開始使用這一稱呼,并一直沿用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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