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大家解答婚前房産證怎麼加名字這個問題。
一般而言,夫妻結婚後在婚内購買房屋的,即便房屋産權證登記為夫或妻一個人的名字,但該房屋仍然是夫妻共同财産。如果夫或妻一方将自己的名字加到房産證上,雙方可以直接到房産所在地的不動産登記事務中心申請,房産加名隻是一個程序,一般不涉及稅費問題。但如果房屋是夫或妻一方婚前的個人财産,婚後另一方要在房産證上加名的,隻能通過買賣或者贈與的方式進行。當事人通過買賣或者贈與的方式更改房産證名字的可以到房産所在地不動産登記事務中心提交房屋買賣合同或者贈與合同等材料,并到稅務窗口進行審稅,在依法繳納稅費後,辦理過戶手續。
一般而言,通過買賣方式過戶要比通過贈與方式過戶需繳納更多的稅費,但通過贈與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權的,出售房屋時需繳納房屋總價20%的個人所得稅,這可是一筆不小的負擔。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你,謝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四條
不動産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産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