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在宋遼之争中的高光時刻?*轉自讀史劄記新舊黨争是北宋後期最引人矚目的政治事件元祐初年,舊法派首腦太皇太後高氏、呂公著、範純仁等,利用“慰反側之诏”安撫新法派此事影響着元祐時期不同派系的關系,推動着政局的發展,有助于理解北宋後期為何未能實現政治和解,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大宋在宋遼之争中的高光時刻?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轉自讀史劄記
新舊黨争是北宋後期最引人矚目的政治事件。元祐初年,舊法派首腦太皇太後高氏、呂公著、範純仁等,利用“慰反側之诏”安撫新法派。此事影響着元祐時期不同派系的關系,推動着政局的發展,有助于理解北宋後期為何未能實現政治和解。
一、安焘事件
元豐八年(1085)三月,哲宗即位,太皇太後高氏垂簾聽政。高氏素來不滿神宗新法,聽政伊始便将司馬光、呂公著等一大批舊法派官僚召回朝中。舊法派占據優勢後,陸續對各項新法加以廢黜修改,同時不斷貶谪罷免新法派官員,以雙管齊下的手法拉開了“更化”大幕。
高氏推進“更化”之餘,也試圖緩解新法派的不安和怨氣。如李清臣由尚書右丞被擢為左丞。李清臣資曆淺,與舊法派很少發生沖突,因此這次任命力度有限,具試探性質。不久同知樞密院事安焘被高氏升為知樞密院事。從時機上看,這次任命頗類似之前擢升李清臣,但在“人”與“職”上,二者差别不小。一方面,不同于相對緘默的李清臣,安焘與舊法派有過正面交鋒。另一方面,右丞升左丞,隻是副職間遞遷,同知院事升知院事,則是副職升正職,屬越次超擢。高氏借此更加明确地傳遞了自己仍會任用部分新法派官員的信息。
時任左司谏兼權門下省給事中的王岩叟堅不讓步。後高氏成功繞開了封駁。王岩叟得知除命“不送書讀”後大怒,上殿向高氏表達了不滿。高氏起初希望平息王的怒火,但未成功。高忍無可忍,頒下“中語甚峻”的禦批斥責王。高、王之争,迅速升級為君主與言路的全面沖突。最後高氏在為自己保留些許顔面的情況下,對言路做出了妥協。
言路在安焘事上的勝利,增大了他們與高氏博弈時的優勢。安撫新法派不成,反損及自身權威,高氏的個人缺陷暴露無遺。要想調和新舊,她必須尋找同盟。某些與她有近似主張的舊法派宰輔,進入了她的視野。
二、謀劃降诏
範純仁在新舊問題上的态度一向比較溫和。在範的襄贊下,高氏确定了頒降“慰反側”诏書的意向。高氏拔擢安焘失敗,令她再難用遷轉官職等普通手段安撫新法派。言路在安焘事件後對新法派的猛攻,則增大了新法派的不安。如此情形下,唯有降诏這種直截了當、力度空前的方式,才能達到“慰反側”的效果。
高氏與範純仁達成共識後,未立即頒“慰反側之诏”。何以“中辍”?李焘懷疑是遭到了言路阻擾,這一推測并不準确。首先,商議僅進行于高、範之間,未知會他人。其次,高、範在商議中未提及不許言路彈奏新法派。
但高暫緩降诏,仍與言路有關。降诏“慰反側”事關重大,當時高氏尚難以克服言路和宰輔這兩大潛在阻礙,而範純仁在與言路、宰輔的關系方面,亦無太大優勢。除無力克服潛在阻力外,四月高氏暫不降诏還另有原因:高氏并不打算赦免新法派中的“最顯者”,即呂惠卿。六月下旬,高氏甫一完成對呂惠卿的貶責,便立即頒降“慰反側之诏”,恰表明四月她暫緩降诏的原因之一,是要為懲治呂創造條件。
綜上,高氏在與範純仁商議後,明确了頒降诏書以安撫新法派的意向。然因種種緣故,她并未立即将意向轉化為行動,延宕至六月,方有實質性舉措。
三、诏書頒降
五月下旬,言官攻讦駕部員外郎賈種民,高氏“诏(賈)黜為通判”。呂公著要求減輕對賈的處罰,表明他亦希望緩和新舊矛盾,高氏遂就降“慰反側之诏”與他作了溝通,得到了贊同。有呂公著的協助後,情況便大為不同。呂是舊法派元老,資曆深,号召力強。他與言路以及其餘宰輔的關系,均非範純仁可比。
綜合種種迹象,呂惠卿之貶,極有可能引發對新法派官員的更猛烈打擊,這絕非呂公著所願見。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素來“謹默”的呂公著,也不能不亮出自己的底線了。
整體來看,“慰反側之诏”是要以彰顯“更化”的正當性為前提,通過承諾不再窮追猛打,緩解新法派的不安和不滿,從而實現政局穩定。在六月“更化”已大體完成的情況下,穩定符合高氏意願,也符合舊法派宰輔的利益。
但言路對“慰反側之诏”則不以為然,接連上奏表示反對。宰輔雖已拟出诏書,卻不敢頒降。僵持了十餘日,宋廷“始頒甲寅诏書”,言路沒有繼續發表反對意見。後者的态度之所以松動,當與呂公著的影響力有關,也因為高、呂等删去了對言路利益沖擊最大的“言者勿複彈劾”之語。“慰反側之诏”最終得以頒降,更與當時的形勢密不可分,一定程度上也與呂惠卿之貶有關。
總之,元祐元年(1086)六月,高氏、呂公著等在經過一番波折後,成功頒降了“慰反側之诏”。然而這并不意味着舊法派在如何處置新法派事上的分歧得到了彌合。相反,君主、宰輔與言路之間的矛盾在降诏後變得更為複雜。诏書所宣示的寬大政策能在多大程度上得到落實,取決于此後各勢力的博弈。
四、後續風波
“慰反側之诏”頒降後,言路繼續對新法派發難。高氏于九月己卯将張璪罷為知鄭州。“慰反側之诏”頒降不及百日,宋廷便因言路彈奏罷免了一位新法派執政,無疑會大大損害诏書的可信度。
為挽回局面,呂公著于十月将章惇由知汝州遷為知揚州,引來高氏大怒。高氏對新法派的不滿情緒與對舊法派宰輔的防範心态産生了交集,言官的挑撥之術,施行得相當成功。“慰反側之诏”的首倡者高氏,漸漸背離了自己的初衷,更對曾經的盟友産生了疑慮。由此,“慰反側之诏”頒降才數月,寬大政策即陷入危機。
值得注意的是,九月以後,部分言官也發表了一些含有寬容意味的言論。其之所以如此,意在保證言路領袖劉摯入二府。果然十月之後,呂公著向高氏推薦劉摯可為宰輔。十一月,劉摯“遂自中丞入輔”,升為尚書右丞。很明顯,呂希望通過籠絡劉摯,減少言路在新舊問題上的異議,這收到了一定效果。十一月以降,言路對新法派的抨擊聲調有所降低。“慰反側之诏”的命運,似乎迎來了轉機。
然不久之後,局勢再變。言路對新法派發動了又一輪猛攻。就這樣承諾“一切不問”的“慰反側之诏”成了一紙空文。舊法派内部的博弈,以“雙輸”暫告一段落。元祐二年(1087)後,“慰反側之诏”很少再被時人提及,但此事的餘波并未消失。如前所述,舊法派在降诏的過程中進行了分化重組,形成了以呂公著、範純仁為代表的溫和派,以劉摯、王岩叟等為代表的強硬派,以及态度遊移不定的高氏三股勢力。整個元祐時期,三者始終在明争暗鬥,此後諸如車蓋亭詩案等重大事件,均在很大程度上與之有關。
五、結語
“慰反側之诏”淪為一紙空文,對北宋後期政治産生的影響是深遠的。本意在于消弭政争的舉措,最終卻為政争推波助瀾,“引導”着北宋陷入了黨争傾軋的惡性循環。 透過“慰反側之诏”,我們對北宋後期新舊矛盾與舊法派内部矛盾之間的關系形成更深入的認識。“更化”初始,舊法派主要成員便在如何處置新法派問題上産生了龃龉,進而導緻争鬥。而舊法派内鬥的不斷升級,又使得充當了政争“助燃劑”的新舊關系也不斷趨于惡化。以往研究者多将舊法派内部關系與新舊關系分開讨論,實則兩者是互相激蕩,彼此推動的。在以後的研究中,應對兩者的關聯予以更多的關注。
基金項目:北京大學中國古代史研究中心教育部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7-16世紀的信息溝通與國家秩序”(17JJD770001)
(作者單位:四川師範大學曆史文化與旅遊學院。《北京社會科學》2019年第2期。中國社會科學網 崔蕊滿/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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