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民言行文明。
2、環境整潔優美。
3、社會秩序良好。
4、各類服務優質。
5、科教文衛發達。
6、設施基本完備。
7、在評選文明城市工作中,增加組織領導有力、創建工作紮實的考核内容,其主要要求是:
領導班子堅強有力,把創建工作納入全局,實施目标管理。創建機構建立健全,創建工作紮實有效,創建經費得以落實。文明小區(社區)、文明行業、文明村鎮、雙擁共建等基礎創建工作富有成效,講文明樹新風活動普遍開展,有一批在全省、全國有影響的先進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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