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1月1日摩托車不可以上高速的。
2、《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未提及不允許摩托車上高速。江蘇、江西、山東等省份,明确規定摩托車不能上高速。各省市要求不同。
3、2019年8月29日,交通運輸部在北京舉辦例行新聞發布會。會上,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孫文劍表示,近期針對有個别媒體報道的摩托車可以通行高速公路,這種說法是不準确的,屬于誤讀。
4、在2019年5月,交通運輸部印發《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其中,将摩托車列為一類車型。新标準隻是從公路收費角度對車型進行分類,摩托車隻是其中的一種車型。
對車輛通行管理政策的調整,包括摩托車在内的各類機動車如何通行高速公路,以及部分地區高速公路限制特定車輛通行等具體問題,應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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