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強化隊伍建設,保障辦案力量。配好配強紀檢監察室辦案幹部。加強對紀檢監察室幹部管理和使用,實行動态管理、能進能出,把德才兼備、年富力強,懂法律、财經等專業知識的年輕同志充實到辦案一線,對辦案出色的同志予以提拔任用。紀檢監察室的同志盡量不安排其他方面的工作,使他們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專心辦案。保證必要的辦案設備。
2、強化組織協調,形成辦案合力。充分發揮紀委在反腐敗中的組織協調職能,加強對公安、檢察、審計及其他執紀執法部門的聯系,建立健全案件協調機制、案件線索相互溝通機制、反腐敗協調小組聯席會議機制,最大限度地發揮公安、檢察、法院、審計等執紀執法機關職能,加大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
及時調整充實了反腐敗協調小組組成人員,明确了各成員單位的職責任務,定期召開案件工作彙報、協調會議,互通舉報線索情況,共同排查線索。規範案件線索移送,加強與公安、檢察、審計等部門案件線索交流和信息反饋。從各執紀執法單位抽調專業人員組成“查辦案件人才庫”,根據查辦案件的具體情況,及時提請執紀執法機關和有關單位協助辦案,提高辦案成效,保證了辦案成果。
3、強化業務培訓,提升辦案能力。抓好業務培訓。制定培訓規劃,采取專題培訓、以會代訓、以案代訓等,組織基層紀檢幹部系統學習案件檢查、信訪受理、案件審理等方面業務知識,重點掌握查辦案件的基本要求和方法,并結合典型案件,進行全面細緻的剖析,總結經驗。搞好分類指導。針對鄉鎮實際和每個紀檢監察幹部的情況有側重的進行指導,幫助其拓寬辦案思路,把握辦案的基本要求和方法,總結經驗,研究規律,提高查處大要案的能力。
4、強化後續管理,發揮治本功能。進一步完善典型案件剖析制度和通報制度。選取一些典型案件,進行深入剖析,把案件發生的原因找準分析透,形成剖析材料、案件通報,或拍攝成電教片,對黨員幹部進行警示教育,使他們從中汲取教訓,增強拒腐防變能力。針對案件中暴露出來的問題,查找在體制機制制度和管理方面的漏洞,完善制度規定,改進管理措施。認真研究黨員幹部違紀違法案件的特點和規律,找出在監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為加強對黨員幹部尤其是領導幹部的監督提供借鑒,增強監督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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