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熙甯二年,宋神宗任命王安石為參知政事,王安石提出當務之急在于改變風俗、确立法度,提議變法,神宗贊同。為指導變法的實施,設立制置三司條例司,由王安石和陳升之共同掌管。王安石委任呂惠卿承擔條例司的日常事務,派遣提舉官四十多人,頒行新法。熙甯三年,王安石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位同宰相,在全國範圍内推行新法,開始大規模的改革運動。所行新法在财政方面有均輸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稅法、農田水利法;在軍事方面有置将法、保甲法、保馬法等。熙甯四年,頒布改革科舉制度法令,廢除詩賦詞章取士的舊制,恢複以《春秋》,三傳明經取士。同年秋,實行太學三舍法制度。
宋神宗趙顼,初名趙仲針,宋英宗趙曙長子,生母宣仁聖烈高皇後,北宋第六位皇帝。生于濮安懿王宮邸睦親宅。治平元年,趙顼進封颍王。治平三年十二月,趙顼被立為皇太子。治平四年正月繼位。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