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我判給了爸爸,妹妹判給了媽媽。
那年我還不滿三歲,妹妹不滿一歲。
同父異母的弟弟說我,你又不是我媽生的,憑什麼在我家,滾。
早早的,我便結婚生子了,有了自己的家後,我決定回河南老家找我親媽。(我在新疆)
回老家時,我妹妹大着肚子,還有一個月就生了,弟弟(同母異父的弟弟)家女兒九個月大。
侄女小名叫軒軒。妹妹給肚子裡的女兒起了個小名,叫萱萱。我家一歲多的小女兒也叫萱萱。
竟這樣巧合!
讓我想起了《唐山大地震》中方達、方登姐弟倆,他們幾十年沒見,孩子的小名也起的同一個——點點。
從媽媽她們走後,我和妹妹二十三年多沒見過面了,跟弟弟更是素未謀面。我們卻像是心有靈犀一樣。
再後來,繼父生日時候,我和妹妹給他買的衣服竟也幾乎一模一樣。連續幾年,都是如此。
我媽還說我倆是不是商量好的。
這大概就是血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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