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觀察)對抄襲者“人人喊打”,能否“天下無抄”?
中新社北京3月7日電 題:對抄襲者“人人喊打”,能否“天下無抄”?
作者 宋宇晟 劉軒廷
“對文藝作品的剽竊、抄襲,就跟偷東西是一樣的。”“打擊抄襲已是行業共識。”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多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受訪時談及“抄襲”話題。
對抄襲者“人人喊打”,能否“天下無抄”?
抄襲,如同偷盜
2020年12月31日,兩位曾有抄襲行為的編劇、導演在業内抵制下公開道歉,引發中國公衆關注。此後,國家版權局将這起“近300名影視從業者和網絡作家聯名抵制抄襲剽竊”事件列入“2020年中國版權十件大事”。
北京自在博物書店(阜成門店)内的閱讀區。(圖文無關)中新社記者 張興龍 攝
從業内到公衆,剽竊、抄襲已成為“人人喊打”的行為。至于為何道歉發生在2020年最後一天?應該看到,剽竊、抄襲成本因中國法律愈發完善而提高了。在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中的“侵權責任編”,通過對侵權人侵權責任的追究,落實了對各類民事權利的保障;經修改、将于2021年6月起施行的新著作權法,也強化了版權行政執法、處罰力度。
在中國,抄襲者要面對的後果已不再隻是“被鄙視”,還有越來越嚴重的法律後果。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導演鄭曉龍在接受中新社記者采訪時直言,文化領域的剽竊、抄襲,如同偷盜,理應受到法律的制裁。
更隐蔽的抄襲
但有了法律的威懾就可以做到“天下無抄”了嗎?或許并不是。
全國人大代表、編劇趙冬苓在接受中新社記者采訪時表示,在中國公衆越來越重視知識産權的大背景下,抄襲的手段也變得越來越隐蔽了。
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通報的2019年度北京法院知識産權司法保護十大案例中,小說《錦繡未央》侵權案入選。法院認為,該案是新技術條件下大規模抄襲的典型案例,被告周某的一部小說分散抄襲了12位知名作家的16部小說。
趙冬苓認為,這類案例給打擊抄襲行為增加了不小的難度。“像這種一部作品抄襲多部作品的情況,僅有被抄襲的一方去維權是比較困難的。”
對此,鄭曉龍呼籲,應進一步加大處罰力度。“在影視作品中的剽竊、抄襲現象,一經發現就應該受到法律制裁,而且應嚴厲處理。”
民衆檢票入場觀看電影。(圖文無關)中新社記者 張雲 攝
反對抄襲,應以法律為準繩
值得注意的是,在對抄襲“人人喊打”的背景下,也存在“碰瓷”情況。
“我個人就深受‘碰瓷’之苦。”趙冬苓告訴記者,此前,她參與編劇的電視劇《紅高粱》被訴抄襲。公開資料顯示,這部電視劇改編自作家莫言的小說。就是這樣一部作品,幾年前被指涉嫌抄襲,趙冬苓作為編劇成了被告。
經過幾年時間,趙冬苓雖然最終勝訴,卻也在此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她認為,這其實是由于對方不了解法律層面的“抄襲”定義造成的。多位法律專業人士向記者證實,法律隻保護表達,不保護思想。
“一些人控告某作品相似的地方恰恰是某個想法,而這種相似在文藝作品中非常常見。”趙冬苓說,“比如莎士比亞寫了《哈姆雷特》。此後幾百年間,文藝作品中出現了多少‘哈姆雷特’式的形象?”
在她看來,反對抄襲無疑值得提倡,但應在法律的框架内進行。同時,要做到“天下無抄”,仍有大量的工作,包括向更多人普及相關法律知識、行業協會進一步規範從業者……這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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