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選科指導意見?近日,《中國高教研究》刊發的一篇研究文章顯示,公費師範生願意從教的人數比例顯著高于非公費師範生,但也有人選擇違約,或因違約懲罰過重被迫履約從教作者建議合理有效地将不适合從教的公費師範生調整出去,更好集中資源開展培養,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教育部選科指導意見?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近日,《中國高教研究》刊發的一篇研究文章顯示,公費師範生願意從教的人數比例顯著高于非公費師範生,但也有人選擇違約,或因違約懲罰過重被迫履約從教。作者建議合理有效地将不适合從教的公費師範生調整出去,更好集中資源開展培養。
每年到了高考填志願時段或大學就業季,公費師範生的話題就常常引發關注。不少學生糾結要不要填報公費師範生,好處是免學費、有補貼,就業更有保障,問題是如果畢業了不想去基層當教師,就要承擔高昂代價。
雖說人要為自己的選擇承擔責任,可人的想法也難免随着閱曆增加而有所調整。對不适合從教的公費師範生給出一個合理的退出機制,不僅是考慮公費師範生本人,也是對學生負責。試想,一個對教師職業缺乏認同的人,即便把他強按在教室裡,恐怕也很難幹好自己的工作、善待學生。
就目前的普遍狀況來看,公費師範生的退出門檻确實比較高。比如有的省規定,公費師範生如果在讀書或者六年服務期滿前退出,不僅要退還所有“三免一補”的待遇,還需要繳納約50%的違約金,且違約行為還将載入誠信檔案和人事檔案。這也就意味着,這部分人群幾年之内都不能考公務員或者事業編制,代價不可謂不重。
這些懲罰措施的初衷可以理解,國家花費财力物力培養公費師範生,就是要充實和改善基層教育資源,是有重要意義的系統工程。如果沒有嚴格的約束機制,公費師範生可以輕易選擇退出、改行,浪費的不隻是錢财,還有寶貴的時間和機會。原本更想去基層當教師的人失去了機會,而基層的教師資源也可能出現斷檔。
所以,一定的懲罰措施很必要,但懲罰嚴厲到什麼程度是可以慎重權衡的。比如是否可以考慮隻退還學費和補貼、繳納罰金,而沒有必要計入誠信檔案?
值得一提的一個細節是,2018年,教育部出台政策,将公費師範生的服務期由原來的十年改為六年。這一定程度上透露了一個信号:要用剛性的制度約束确保公費師範生畢業後服務基層教育,讓政策的良好初衷得到踐行;但也沒必要徹底限制住年輕人未來的路,要給少數群體留有一個“後悔”的柔性空間,給他們多一個選擇,這是政策的人性化體現。
此次作者提出,相關師範大學在高考錄取前,應通過測評和面試,充分了解報考學生的職業傾向和從教動機,挑選出樂教、适教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加入公費師範生隊伍。在大學教育階段,探索建立師範生從教動機與從教意願的監測機制,合理有效地将不适合從教的公費師範生調整出去。如此,通過嚴把準入關和建立動态機制,最大限度招錄和培養有志于基層教育的人才。
為了避免有人退出後可能造成的教師資源斷檔,可以如論文所建議的,開設師範生公費教育轉入渠道,二次選拔那些有興趣也符合條件的非公費師範專業甚至非師範專業優秀學生,補充進來。隻要進出兩端保持好平衡,公費師範生的數量就可以保持相對穩定,在人才培養質量上甚至可能得到提升。
要看到,近幾年報考教師資格證已成社會熱潮,報考人數10年翻了66倍,今年報名人數達到1144.2萬人次。如果這一懷有考教從教熱情的群體(作者将非公費師範生稱為理想驅動型),能多點人在大學階段就進入專業培養訓練,他們未來的教育水平和職業發展也将更有保障。
公費師範生制度設立的初衷,是為基層提供充足優質的教師資源。整體來看,這一制度的效果很好,絕大多數學生在報考時就有較明确的意願,但确實也不乏少數人因各種原因改變想法。如果能建立更合理順暢的退出機制和二次選拔機制,讓合适的人去當教師,讓不合适的及時退出,這也是優化教師隊伍應堅持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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