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信息時代的我們,若是沒有手機号碼,在社會生活中将寸步難行。它不僅僅是與他人電話溝通的一個必備入口,更是在移動互聯網時代,注冊各種各樣網站賬号的必備要件。
一個人若是沒有手機号碼,那是難以想象的:他就沒法使用微信與朋友在線聊天、他就沒法在今日頭條與網友評論互動。
這樣看來,手機号碼對于日常生活的重要性,就如同我們的房屋、車輛一樣。但是,在發生繼承時,手機号碼也跟房屋、車輛一樣嗎?
我們熟知的是:房屋、車輛是一個人的合法财産,當這個人因為意外去世時,他的繼承人可以合法繼承該房屋和車輛,成為房屋、車輛新的所有人。這是我國,也是各國當下法律的普遍規定。
但是,對于手機号碼能否繼承的問題就不是那麼“顯而易見”的了。雖然在2021年開始施行的民法典中,第127條對數據、網絡虛拟财産的法律保護做出明文規定。但是,對手機号碼、網絡賬号是否可以繼承,民法典并未明确規定。在司法實踐中,不同法院對類似的訴求也存在不同的判決結果。
雖然上述第一個法院支持了繼承人使用被繼承人手機号碼的訴訟請求,但從法院判決的用語中可以看出,法院認為轉移的僅僅是手機号碼的使用權,而非是所有權。因此,法院雖然對手機号碼作出了一定的處分,但并非基于繼承法律關系。
因此,手機号碼與房屋和車輛不同,不可以被繼承。但是其使用權能否轉移,是可以進行協商的。
法律作為人們從社會實踐中總結出來的行為規範,本身就是滞後于社會發展的。除了手機号碼,對于網絡賬号能否繼承,也是當下各國法律實踐中的疑難問題。都有待相關社會主體在實踐中摸索,最終形成大家發自内心接受的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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