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發票繳納四個點或六個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
銷售服務、無形資産、不動産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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