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得無厭,出自明朝馮夢龍與蔡元放《東周列國志》:“用民不恤;貪得無厭。”
貪:求多。得:指追求名利。厭:滿足。原意:貪婪得到從不厭煩。今意:貪圖名利或金錢之心永遠沒有滿足的時候。用法:作謂語、定語;含貶義,形容人的貪婪。近義詞:得寸進尺、貪心不足、貪濫無厭、貪無止境。反義詞:一塵不染、知足常樂。歇後語:吃了五味想六味,當了皇帝想成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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