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是指采用一般或經過特殊設計的課程、教材、教法、教學組織形式或教學設備對特殊兒童(即殘疾兒童,一般為盲、聾或智障兒童)進行旨在達到一般或特殊培養目标的教育。
它與普通教育的關系在于:
1、教育對象不同。除了幼兒外,還有一個教育對象是家長。教師要教會家長們正确、科學的家庭聽力語言康複方法,才能做好家校同步,更好地進行康複教育。2、教育方法不同。因為教育對象不同,相應的教育方法也是不同的。聽障幼兒需要得到更專業的聽力、語言康複。3、教師專業知識不同。聽障幼兒教師需要懂得耳科解剖學、聽力學、言語矯治、語言康複專業知識,這都是普通教師不需掌握的。4、教育内容不同。聽障幼兒教育内容是不固定的,多以生活教育為主線。還增添專門的聽力訓練、言語矯治訓練。5、授課方式。除了和普通教育一樣的集體教學,還考慮每個聽障幼兒的聽力損失情況和發音情況不同,所以個别化教育是非常重要的授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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