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中的非正常損失如何進行會計處理?首先,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丢失、黴爛變質的損失,以及被執法部門依法沒收或者強令自行銷毀的貨物,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在建工程中的非正常損失如何進行會計處理?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首先,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丢失、黴爛變質的損失,以及被執法部門依法沒收或者強令自行銷毀的貨物。
其次,在建工程中的工程物資發生的非正常損失與自建投資性房地産發生的非正常損失是兩個不同的損失對象,前者為工程物資損失,後者實質為在建工程損失。
在固定資産準則的初始計量中規定:“自行建造固定資産的成本,由建造該項資産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态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構成”。因此在建設期間發生的工程物資盤虧、報廢及毀損等,減去殘料價值以及保險公司、過失人等賠款後的淨損失,計入所建工程項目的成本,注意此時屬于工程物資損失,在建工程尚在建設期間,并不屬于在建工程整體損失,如果屬于在建工程損失應計入當期損益。
可以理解為非正常原因造成在建工程毀損或報廢是計入營業外支出。比如非正常原因造成在建工程報廢,損失應計入營業外支出。
如果在建工程項目已經完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态,此時發生的工程物資盤虧、毀損及報廢等應計入當期損益,此時雖然也屬于工程物資損失,但因為在建工程項目以符合轉固條件,所以此時的工程物資損失就不能資本化了,應計入營業外支出。如果是籌建期間的話,應計入管理費用。
自建的投資性房地産發生的非正常損失與在建工程發生的非正常損失一樣,應于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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