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記者從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官方社交賬号獲悉,10月7日,該學生會發表解散聲明稱,學生會聯席會議已經接納學生會代表會全體代表請辭及解散中大學生會之議案。聲明中還指出,校方自2月以來與學生會“割席”,要求學生會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聲明稱,自2021年2月以來,校方宣布停止代收學生會會費,并要求學生會向政府獨立注冊,自行承擔法律責任。學生會曾征詢專業法律意見,大律師卻建議學生會“不需要”獨立注冊。學生會自認處于兩難處境,為同學最大利益着想,學生會已于9月10日召開學生會聯席會議,接納學生會代表會全體代表請辭及解散中大學生會之議案。
南都此前報道,2021年2月,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有幹事成員發表一系列引起争議的言論,如抹黑香港國安法,并将阻止國安教育入校園納入政綱。2月3日,香港中文大學校長段崇智、校董會主席梁乃鵬聯合學校9所下屬書院的院長發布公開信,表明對任何形式的仇視、欺淩、暴力、歧視或滋擾采取零容忍政策,稱大學并非法外之地,任何人違法受到執法部門調查,大學不能袒護他們。
2月25日,香港中文大學再次發出嚴正聲明指出,學生會發表的内容有損大學聲譽,校方決定作出五大行動,包括要求學生會注冊為獨立社團或公司,自行承擔法律責任等,與學生會“割席”。
來源:南方都市報
編輯:劉夢鴿 熊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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