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也稱公有住房,國有住宅。它是指由國家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興建、銷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産權(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歸國家所有。
公房分為兩種,一種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單位分給下屬職工的公有住房,居民隻擁有使用權;一種是可以上市交易的公房,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已購公房。
可以買賣的公房隻有已購公房,包括央産房、成本價公房、标準價/優惠價公房。
一、央産房央産房即中央在京單位已購公有住房,屬于北京獨有的公房類型。在京單位主要包括:黨中央各部門、全國政協機關、全國人大機關、兩院、國務院各部委及各直屬機構、各人民團體及所屬單位。
央産房必須要做上市登記,有備案後才能出售。允許上市的央産房是職工按房改成本價或标準價購買的央産房。
央産房上市所需材料:
①業主本人身份證原件;
②配偶身份證(這個可以是複印件);
③房産證原件;
④原始購房協議(合同)原件;
⑤物業供暖結清證明原件。
二、成本價公房這類公房在房改時是按照政府制定的房改成本價來支付房價的。成本價公房跟商品房一樣,房屋産權人享有完全的産權。在房産證首頁就能看出來是以成本價購買的,由于該類房屋在取得時未繳納土地出讓金,在出售時賣家需要按規定補交土地出讓金後才能上市。
三、标準價/優惠價公房這兩類公房都是單位職工以标準價/優惠價購買的住房,在上市交易時,同等條件下,原售房單位有優先購買權,如遇原單位已撤銷的,當地政府房屋管理部門有優先購買權。
無論是标準價還是優惠價購買過來的已購公房,再出售時都需要原産權單位行使或放棄優先購買權。如果原單位放棄優先購買權,需要先向原單位繳納土地出讓金,再向住建委繳納土地出讓金,這樣才能上市交易。
哪些公房不能購買?(1)部級幹部名下的已購公房不能上市交易。
(2)涉及國家安全、保密等特殊部門的住房,如黨政機關、科研部門及大專院校等單位在機關辦公、教學科研區内的住房,産權單位沒有辦理住房檔案登記的不能上市交易。
購買已購公房要繳納哪些稅費?已購公房要繳納的稅費包括契稅、增值稅及附加、個人所得稅、土地出讓金四大類。
一、契稅
1. 首套90平(含)以下1%,90平以上1.5%;
2. 二套購房,不區分面積大小,統一為(網簽價-增值稅)x3%。
二、增值稅及附加
因為已購公房沒有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之分,所以産權滿兩年時免征增值稅;産權不滿兩年時全額征收增值稅(網簽價/1.05x5.6%)
三、個稅
滿五唯一免征;
不滿五唯一:
1. 差額征收:(網簽價-增值稅-原值-原契稅-網簽價x10%-貸款利息)x20%
2. 全額征收:絕大部分公房無法追溯到原值,所以按照網簽價x1%繳納個稅
四、土地出讓金
1. 業主當年以成本價購房:
土地出讓金=當年成本價X建築面積X1%
2. 業主當年以優惠價或者标準價購房:
需先向原單位繳納土地出讓金:當年成本價X建築面積X6%;
在交易時再繳納一筆土地出讓金:當年成本價X建築面積X1%
當年成本價:城六區1560/平米,遠郊區縣1290/平米或1120元/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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