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衆所周知,各地人社局會不定時開展養老金稽查工作,稽查的範圍逐漸深入到一些欠發達地區,那些違規領取養老金的人不要再抱有僥幸心理了,如果你屬于以下這3類人的話,最好坦白從寬,否則一旦被人社局坐實冒領養老金的罪名後,不僅會被停發養老金,領到的錢也得退還,嚴重的還會有牢獄之災:
第一,篡改年齡提前領取養老金 領取養老金有兩個必備條件,一是養老保險累計交夠15年;二是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不同類型的參保人退休年齡不同,
對于職工來說,女職工50周歲,女幹部55周歲,男職工60周歲退休;對于靈活就業參保人,女職工55周歲,男職工60周歲退休;對于城鄉居民參保人,統一60周歲退休。 養老金的回報周期很長,于是一些自以為聰明且在相關部門有一定社會關系的人,就會通過篡改年齡的方式來提前領取養老金,這麼做一方面縮短了自己的社保繳費時間,另一方面能領取更長時間的養老金,但是卻增加了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壓力,對其他參保人非常不公平,所以,對于篡改年齡違規領取養老金的行為,國家一定嚴懲不貸。
據光明網報道,趙某為了提前領取養老保險金,竟然将本人履曆表中的出生日期由“1963年3月”修改為“1952年7月”,後續9年時間累計違規領取養老金30.9萬餘元,最終法院以貪污罪判處被告人趙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5萬元,沒收違法所得。
第二,冒充離世人員領取養老金 我國有3億多的退休人員,國家無法實時追蹤每一位退休人員的生存信息,主要還是通過養老金領取資格認證的方式以及離世老人的家屬主動去辦理銷戶手續的方式掌握老人的生存情況,但實際生活中,總是有一些人把小聰明用錯了地方,利用一些“黑科技”如期進行養老金領取資格認證;還有一些人經不住利益的誘惑,隐瞞老人離世的消息,繼續冒領養老金。
根據台海網報道的一則消息,河南省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冒領養老金的詐騙案件,被告人王某隐瞞其父親離世的消息,從2012年8月開始,累計違規領取養老金23萬餘元。最後王某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二萬元。違法所得的23萬餘元返還給被害單位。
第三,僞造資料補繳并領取養老金 2011 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後,全國範圍内開展了一次養老保險補繳工作,原屬于城鎮職工、有城鎮戶籍且到達退休年齡的,可以一次性補繳15 年的養老保險費,補繳的成本大緻為六七萬元左右,但每月卻可以領取千元左右的養老金,計算下來五六年就能回本,很多人認為這是一筆很劃算的買賣,因此,那些有社會關系的人都借用此次機會,僞造勞動檔案、身份信息、戶籍信息等資料,補繳養老保險并按月領取國家養老金,同時享受每年的養老金調整待遇,這種操作方式逐漸掏空了養老保險基金,因此,也在國家的重點稽查範圍之内。江西的一對夫妻就是用這種方式詐騙國家養老金,最終雙雙獲刑,不僅退還了全部違法所得,而且兩人累計被處罰金5萬元,可謂是偷雞不成返蝕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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