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因商家沒有标注收件人電話,快件“流浪”1個月,收件人殷女士才在1月23日拿到。對此,她深有感觸地說,網購境外商品,切記叮囑商家标注收件人電話。
去年12月,市民殷女士從英國網購了2000多元的保健品。下單多日,快件杳無音信,她遂通過EMS中國郵政速遞的微信公衆号查詢,得知快件已到太原,正在運送中,待收件人報關。于是,殷女士給太原海關去電話,對方讓咨詢太原國際郵件處理中心報關廳,但并未提供電話。殷女士查到電話後打過去,始終無人接聽。她繼續通過ENS中國郵政速遞的公衆号跟客服溝通,按照提供的11183電話咨詢,對方查詢到她的快件是挂号件,需撥打11185咨詢,“這個電話解決了問題!”殷女士說。
經海關審核,因包裹的價格超過1000元,須辦理境外郵件申報,繳納進口行郵稅,有窗口自行辦理和網上委托辦理兩種方式。因委托業務要收取每件50元的代理報關費,殷女士決定去報關廳現場繳納。
令殷女士不解的是,報關信息是自己查詢獲知的,為什麼郵政不直接通知自己呢?工作人員解釋說,郵政部門已于本月初将報關通知寄給殷女士,由于商家未标注她的電話,無法聯系到殷女士,導緻報關通知在收件處放置多日無人問津。根據相關規定,收件人超過一周不取報關通知,每天加收1元滞留費,因此,殷女士還“被收了”17元滞留費。
報關廳的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網購國際快件時,一定要叮囑商家寫上收件人的電話,否則就會出現上述情形。如果消費者不去過問,超過一定時日後,快件會被退運。此外,購買境外物品1000元以内的不用繳納進口行郵稅,消費者購買時要留意費用是否超額。
來源:太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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