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與朋友一起約了午餐,聽她滔滔不絕吐槽手下一位女員工,還帶着點幸災樂禍的意味。
該女員工剛入職的時候表現還很正常,培訓期間學習新知識悟性高、上手快,正式上崗後比同期選手都要省心,是個好苗子。
誰知一過試用期便換了個人似的,三天兩頭請病假。不是發燒、便是咳嗽,要麼就是胃痛之類,總之沒法兒正常上班工作。
朋友一開始都選擇相信,但次數天數一多就不得不懷疑其理由的真僞。不過也拿她沒辦法,隻因該員工每次都拿得出正規醫院開出的病假單,守法又人性化的公司豈有不批的道理?
隻是這頻率有點太超出正常人的範疇,因此高度懷疑該員工有醫院熟人行方便開病假條。
這樣一來二去,一個月能上到一周的班就不錯了,還占着人頭不好招新人;團隊其他員工不得不分擔其大部分的工作量,苦不堪言。而該員工則心安理得的享受着公司賦予的超長全薪病假(公司太人性化也不對嘛)。
小魚還是想善良一把:
說不定她正好就是體弱多病,林妹妹一般的身子呢?沒有證據不好亂下結論。
朋友嗤之以鼻:
百密必有一疏,有其他同事看到她病假期間和女兒去玩迪士尼的照片了。興許實在按捺不住發朋友圈,卻忘了屏蔽幹淨吧。
本想着該如何處理,該員工在最新一個病假周期結束時發信息給朋友,稱被車撞了,右腿骨折,醫生開出了1個月的病假條。腿上打了石膏躺在醫院的照片看着十分觸目驚心,這回假不了。
用朋友的話說,不管以前是真毛病還是假毛病,編的謊多了,也就變成真詛咒了。
一聽這話,小魚突然想起父母以前開工廠的時候,有一個職工也是為了請假,一大早打電話自稱腿摔了走不了路。結果,下午就聽到有街坊鄰居在議論該職工吃完飯逛街,走在馬路上被運貨車撞斷腿的事兒。
小鎮就是小鎮,什麼事都瞞不住,傳得那是相當地快。顯而易見該職工請假時撒了謊,結果好巧不巧就立馬成真了。簡直就是買概率般的“心想事成”。雖然不提倡迷信,但小魚還是奉勸大家,千萬别為了請假就對自己瞎詛咒。
在職場中,身體明明沒事卻打電話給上司說自己生病要請假的事情并不罕見。但撒謊請假,而且還是請病假的原因真的都是員工的誠信問題嗎?不盡然。
而小魚此時腦海中浮現的八個字是:旱得旱死,澇得澇死。
1 合法合理休假是員工的基本權利,"無理由休假”屬于再正常不過的行為。
據CareerBuilder三年前的一項調查研究顯示,大約有35%的員工表示自己曾經有過沒生病卻打電話請病假的經曆。
當被問到為什麼要在沒生病的時候謊稱生病來請假的時候,28%的受訪者表示自己隻是不想去上班。
類似的,國内的若鄰網曾向職場中超過1000名白領進行問卷調查,結果顯示
将近一半的人表示自己曾有“撒謊請假”的經曆,其中排名第一的便是謊稱“自己病了”,此外則是謊稱“家中有事”。 26%撒謊請假者的真實原因僅僅因為“不想上班”。
就像SHE唱的“我不想不想長大”,每個人都有 “我不想不想上班”的那麼幾天,這實在沒什麼大不了的。
連續工作幾個月太累了,突然對本職工作産生了倦怠感想休整一下,天氣變冷不想起床就想睡懶覺,有朋友來看望難得聚一下,這些真的太正常啦!
這不正是國家設置的公共節假日與帶薪年假的意義所在麼?充分利用起來就是了,幹嘛要讓自己生病呢?(小魚知道有人要說站着說話不腰疼,稍後會讨論哒)。
除去每年的公共節假日,先讓我們來複習一下國家法律規定的年休假條款。
2008年1月1日,國務院第19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明确規定: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 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 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休假高于該标準的不予幹涉,但是低于法定标準應該以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其未休帶薪年假工資,由于職工因個人原因不休并且做出書面放棄休假權利承諾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 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 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 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 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享受年休假的前提條件是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既包括職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職工在不同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情形。
職工在不同企業之間流動的就業的,連續時間原則上要求不能間斷,也就是說在适用同時需強調“連續工作”必須是無縫對接,即勞動者在進入新單位時工作日不能間斷,否則不适用該款規定。
工作中大家難免會因為生病而請假,在《勞動法》等相關法律中也規定了,如員工生病的話,則需要給予病假。法律同時也規定需要支付員工工資。
事實上,有許多企業,特别是國企、事業單位、外資企業、比較知名或成熟的民營企業都會賦予員工高于法定标準的年假、病假制度。
按照小魚的經驗,隻要新進公司滿一年,基本上會享受平均15至20天的帶薪年假。有的公司會給予長達1個月甚至更長的全薪病假;而随着服務年限的增長,全薪病假用完後還會給予高于法定标準比例的病假工資。
因此,對于身處這些“正規”企業單位的員工來說,完全沒有必要通過撒謊來請假,因為法定年假想休就可以提出來休,經過上級批準即可。
而合法、合理的使用這些年假、病假,再加上本來就有的公共假期,基本上涵蓋了一個正常上班族的基本休假需求。
2 濫用假期、撒謊獲得休假隻會導緻職場信用破産,個人品牌與誠信息息相關。
也許有些公司太人性化了,又或許那句老話“防君子不防小人”,隻要是制度,總有空子可以鑽。
恰恰有那麼一小撮人,利用公司的守法合規與福利,來獲取超常規的利益。員工濫用休假的情況确實也存在。
比較極端的案例就是:
個别女員工一入職當月即懷孕,懷孕後立即以身體不适為由申請長病假,直到産假結束後;又申請長病假,直到哺乳期結束後辭職。而醫生面對孕産期的婦女身體上的不适都是願意開出正常的病假單的。就這樣,兩年的時間内,實際上班的天數可能就入職的前半個月。
此舉并非違法,但極不厚道,可謂将“鑽營”發揮到了淋漓盡緻。
沒有為公司做出一分貢獻,隻帶來成本與風險的個别案例使得女性群體就業遭遇更加惡化。正常的女性求職者、女員工們受到不小的連累。因為隻要由此經曆的用人單位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
撒謊請假、濫用假期是對個人職業信用的巨大消耗,也不會有第二次機會。換言之,騙一次足以。
誠信是立足之本。如果你立志深耕某個行業,會發現圈子真的很小。而過去的經驗、口碑、信譽對未來的職業發展尤為關鍵。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個人品牌的毀譽與誠信息息相關。
3 誠信休假依托于帶薪年假的有效執行:跟講道理的人講道理,跟流氓隻打架。
調研中撒謊請假的比例那麼高,難道都是這些員工自身不講誠信造成的嗎?當然不是。斤斤計較、費神鑽空子蹭好處的畢竟是少數。
那麼大部分本不想撒謊的人為何請個假要如此大費周章,甚至不惜以誠信作代價呢?這背後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多數企業調休、帶薪年休假難以得到有效的實施。
我們不妨看看一些顯性的數據,我國具有法律效應的法定假日是11天,遠低于歐美等發達國家。即便是以“敬業”著稱的日本,法定節假日亦比中國多出4天。
再談談帶薪年休假與調休,這兩項制度對許多企業來說,幾乎形同虛設。小魚的家鄉,99%的企業至今連雙休日都沒得到落實。更别提帶薪年假了,對他們來說簡直是天方夜譚。
許多高負荷工作量的公司裡,加班都是隐形的,因為上班時做不完的事兒,回家你得接着做,而這不會被企業認為是加班,當然無加班費,卻也不會另外調休。
至于帶薪年休假,可能除了上述國企、外企和一些大型民營企業會實施外,其他公司都是想盡辦法鑽法律空子,不給員工帶薪年休。“幹一天,拿一天的錢”是這些公司的發薪邏輯。
據中國青年報一項調查顯示,
50.4%的人表示所在企業不實行帶薪休假,74.3%的人認為私企帶薪休假實行情況最差,其次為個體工商戶。
而一些整體工作量大于人工數的公司,休假與調休即使被鼓勵,卻也沒那個時間去休。一些公司對于孕産期的女員工使出的18般武藝的刁難與苛待,更是不容細說。
既想馬兒跑得遠跑得遠跑得久,又不給馬兒休息,還不許生病,這是絕大多數公司的現狀。跟守法執法到位的公司當然要講誠信和道理,但跟本就違法不懂珍惜員工的公司,可能撒謊也是不得已的方式,至少沒那麼内疚。
用撒謊的方式“騙得”休假不是大多數人的初衷。讓對的公司與員工相互珍惜成全,讓錯的公司與員工相互算計碾壓,這樣才公平。
啰啰嗦嗦這麼多,作為善良正直的求職者們,最幹脆利落的方法還是盡量選擇去那些守法合規、保障員工合法權益與福利、注重可持續健康與發展的行業與公司。如果想了解如何從戰略角度在職場每一環節樹立競争優勢,順利進入想休假就休假的好公司,歡迎購買以下專欄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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