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資産管理業務規定?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 王楚涵)近日,銀保監會印發了《金融資産投資公司資本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明确金融資産投資公司應當持續滿足《辦法》規定的資本充足性監管要求和監管指标,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銀保監會資産管理業務規定?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 王楚涵)近日,銀保監會印發了《金融資産投資公司資本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明确金融資産投資公司應當持續滿足《辦法》規定的資本充足性監管要求和監管指标。
記者關注到,根據《辦法》,金融資産投資公司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一級資本充足率不得低于6%;資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此外,特定情況下,金融資産投資公司應當在最低資本要求之上計提逆周期資本。逆周期資本要求為風險加權資産的0~2.5%,由核心一級資本來滿足。逆周期資本要求由銀保監會根據實際情況确定。
在風險加權資産的計量方法方面,《辦法》設定信用風險、操作風險、市場風險、資産管理業務風險等加權資産的計量規則,及表内資産風險權重、合格股權投資風險緩釋工具等要求。
在杠杆率監管要求方面,《辦法》明确,金融資産投資公司杠杆率則不得低于6%。
在并表資本監管範圍方面,按照《辦法》相關要求,金融資産投資公司對非金融子公司的股權投資應在各級資本中對應扣除。
針對資本管理,《辦法》要求金融資産投資公司建立内部資本充足評估程序,完善報告體系,定期監測和報告公司資本水平和主要影響因素的變化趨勢,确保資本能夠充分覆蓋主要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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