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反對的愛情,要不要堅持#
這段時間我都快要瘋了。
每天都是在半夜兩三點鐘,她就打電話過來,哇哩哇啦個沒完沒了,害得我連續好多天都沒有好好地睡過一個好覺。
事情的原委是這樣:她,一個已過三十的大齡未婚女青年,人長得不算漂亮,也不醜陋,但性格内向,不擅于交際,好不容易才談了個心儀的男朋友,一心恨嫁的她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私定了終身,山盟海誓非他不嫁。誰知道帶男朋友回家見過父母,父母卻死活不肯同意。據說是因為那男的人窮,長得不怎麼樣,工作也不穩定,偏偏上天又安排他投胎到一個激勵他奮鬥成為富一代的家庭,而且比她還大好幾歲。
聽她說,矛盾非常的尖銳:她這邊是愛得死去活來,非他不嫁;父母那邊已經擺明态度,有他無我,有我無他。
她是使盡了各種辦法,都沒轍,不知咋辦,于是就天天三更半夜打電話找我夜傾情,問我如何是好。
鴛鴦 | 圖片來源于網絡
我跟她說:如果你認定他是你命中注定的那個人,你們又真的非常相愛,那麼你就應該堅定地跟他在一起。畢竟人海茫茫中,難得一人心,好不容易才遇上了,就要克服一切困難,終成眷屬。父母就是父母,不等同于人生愛侶,他們永遠都不可能替代你的另一半成為陪伴你一生到老的那個人。
她說不行。說父母生她養她,含辛茹苦把她撫養成人,供書教學,父母親情血濃于水,恩重如山,她不能因為愛情跟父母鬧翻,更不能因為愛情與父母斷絕了親情。
我跟她說:既然這樣,那你就順從父母的意願,約那個男孩子出來,大家坐在一起好好地說個明白,好聚好散,各自再去尋找屬于各自的幸福,不要拖泥帶水,不要藕斷絲連。
她說不行。說是如果跟他分開了,這輩子恐怕再也遇不上這麼合适的人了。何況他們兩個人,已經有了屬于他們的幸福。
我跟她說:既然這樣,生米已經煮成了熟飯,父母的意見就先擱置一邊,你們兩個人先過着兩個人的日子。雖然父母現在激烈反對,但到底舐犢情深,隻要你們将來多孝順,多溝通,精誠所緻,金石為開,他們終究還是會轉變思想觀念,接受你們,認可你們,祝福你們的。
她說不行。因為她旗幟鮮明地表過态,這輩子非他莫屬,惹得她父母就像着了魔似的整天又哄又騙又哭又鬧,軟硬兼施,生死相逼,如果她硬來,硬是要跟他在一起,萬一他們一時想不開,弄出個什麼三長兩短的,她這輩子都得腸子悔得青青的,一世都不得安樂。
我說: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怎麼辦呀?她倒是很直率,說:我就是不知道怎麼辦,夜夜都睡不着覺,所以才天天三更半夜打電話給你呀!
鴛鴦 | 圖片來源于網絡
我的天!她倒是說得輕松。三更半夜打完電話,她第二天可以睡到“白日依山盡”,可憐這我這個搬磚人,天一亮就得為兩口飯出門,折騰到夜深人靜時分才回,每天晚上剛朦朦胧胧睡上一會就被她的電話吵醒,已經連續好多天沒有好好地睡過一個好覺,眼圈黑得連國寶熊貓都快要認為我是它們的本家了。更凄慘的是,這一切又都是徒勞無功的:除了在電話裡聽她訴訴苦,哇哩哇啦說些沒有用的話安慰一下她,我什麼也做不了,哪怕是一個有一點點價值的建議也給不了她。
但盡管是這樣,她還是每天都在半夜兩三點鐘給我打電話,重重複複地唠叨着那些話題,完全不理會我的感受,我感覺我都快要崩潰快要瘋掉了。
這幾天,我天天都在想:到底是什麼樣的原因,令到她的父母對她的愛情看得比自己的生命還要重要?又是什麼樣的原因,可以讓她的父母在對她的愛情感到不滿時,竟然肆無忌憚到以生死來相逼的地步?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傳統家長權威思想在作怪,還是他們“吃鹽多過吃米,行橋多過行路”的人生經驗讓他們看出了她的愛情有什麼不好的苗頭,出于護犢心切而以死相勸?是因為别人家的女兒嫁了個豪門大戶有頭有臉了,他們家的女兒也得嫁個豪門大戶才不至于失掉他們臉面的面子工程在作怪,還是他們天生就有性格缺陷,非得要在相互作對吵吵鬧鬧中過日子心裡才舒服?還是别的其它什麼原因?
在我們的曆史文化長河中,也流傳着不少關于父母反對子女愛情的故事,為大家所熟悉的就有梁山伯與祝英台、焦仲卿與劉氏、陸遊與唐婉的愛情故事。我們來看看這些受到父母反對的愛情,最終的結局是怎麼樣?梁山伯與祝英台雙雙在墳墓裡化作了蝴蝶;焦仲卿與劉氏可謂是慘烈,兩人直接以死殉情;陸遊和唐婉則是一個一生都在歎息燈暗無人說斷腸,至死都無法排遣心中的那份眷戀,一個郁悶愁怨不久就離開了人世。
這些受到父母極力反對的愛情,沒有一個落得個好結局。他們的父母活生生地把他們人拆散了,卻拆散不了他們的心,反而使他們愛得更癡情、更強烈、更悲壯。他們父母并沒有如願以償地看到他們在被重新安排的愛情裡過上幸福的生活,反而因為棒打了鴛鴦,造成了一樁樁令人痛心不已的人間悲劇。假如這些父母當初能夠預見這樣令人唏噓惋惜的結局,他們還會那麼堅決地反對他們的愛情嗎?
漫畫梁山伯與祝英台 | 圖片來源于網絡
一雙鞋子合腳不合腳,穿得舒服不舒服,隻有穿鞋的人才最有發言權。我們因為自己不喜歡那樣的鞋子,或者覺得人家穿得不好看,向人家說說自己的看法或提出一些意見,甚至對人家的穿鞋品味指指點點一下,都似乎是無可厚非的。但我們總不能因為自己不喜歡那樣的鞋子,又或者覺得人家穿得不好看,就要求人家把鞋子換掉吧?我們有什麼資格這樣做?更何況,我們不喜歡,覺得不好看的鞋子,可能是人家穿得最合腳最舒服的。我們自己喜歡,覺得好看的鞋子,拿去給人家穿,人家未必就喜歡,也未必合适人家腳的大小,就算合腳,也未必就穿得舒服。愛情同樣也是這樣的道理,一個人跟自己合拍不合拍,相處得開心不開心,感覺得幸福不幸福,也隻有自己最清楚。父母眼裡看來的壞,可能正是子女恰到好處的好,父母眼裡看來的好,可能反而是子女唯恐避之不及的壞。
子女們長大了,有自己的主見,有自己的追求,他們喜歡什麼樣的人,追求什麼樣的人,他們自己有決定的能力、權利和自由。隻有他們自己才知道,他們真心真意愛着的人是誰,也隻有他們自己才知道,是誰真心真意地愛着他們,他們比任何人都更加了解自己,也更加了解對方,因此他們自己選擇的愛情,永遠比旁人替助他們選擇的愛情,更加合适他們。為人父母者若能明白這般道理,當對自己子女的愛情持有不同的看法時,是否可以稍稍放下長輩的身段,來聽聽子女的心聲,來了解一下子女在情感方面的真正需求,甚至給予哪怕是一些些的理解、寬容、建議、支持和祝福?而不是一言就合就哭哭鬧鬧、有他無我、生死相逼?
常言道:“願得一人心,白首不相離。”人生這一輩子,會遇到無數形形色色的人,在這茫茫人海中,遇到那個願意一心一意對自己好直到白發蒼蒼也不相離棄的人,真的不容易。一旦遇到了對的人,收獲了對的愛情,就應該好好地珍惜和呵護。不能因為父母的反對,就違心地選擇了放棄,讓兩個原本可以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人,心中充滿遺憾地過完這一生。為人父母者,也應該多點嘗試站在子女的角度思考問題,多點站在子女的角度為子女着想,不能因為自己心中有塊壘,就仗着是長輩的身份,強行反對子女的愛情,棒打鴛鴦,拆散原本情投意合的一對,造成燕侶分飛,讓他們心懷悔恨地過日子,一生意難平。
鴛鴦 | 圖片來源于網絡
歡迎你來發言讨論:
你見過被父母反對的愛情嗎?他們的結局是怎麼?你對此有什麼看法?
你覺得父母反對的愛情要堅持嗎?你對文中所說的那個愛情正遭到父母反對的“她”,有什麼想說的或者有什麼建議嗎?
假如你遇到這樣的煩惱事,愛情遭到了父母的反對,你會怎麼做?你會選擇堅持自己的愛情嗎?你會怎樣處理這種矛盾沖突?你有什麼法子,既可以使親情避免傷害,又可以使愛情避免受傷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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