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韶關翁源縣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發布食品安全消費警示,提醒廣大市民在踏春郊遊、集體聚餐、民俗旅遊時,不采摘、食用野生蘑菇,農貿市場、食品生産銷售單位,不銷售和加工野生蘑菇,預防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發生。
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提醒:不是所有野生蘑菇都可以食用,一些野生的毒蘑菇與食用菇類外形相似,僅靠肉眼和根據形态、氣味、顔色等外貌特征難以辨别。由于野生蘑菇種類繁多,野外生長環境複雜,僅依靠民間傳統流傳下來的“經驗”并不能保證避免誤采有毒野生蘑菇,導緻經常有誤采誤食野生毒蘑菇而引發的中毒事件發生。
翁源縣食安辦工作人員黎友連介紹,毒蘑菇中毒潛伏期為2小時至24小時,有的僅為10分鐘左右。誤食毒蘑菇,肝損害型中毒最為兇險,表現為惡心、嘔吐、肝區疼痛等症狀,部分患者可能會伴有精神症狀。
目前對有毒蘑菇中毒尚無特效療法,且中毒症狀嚴重,發病急,死亡率高。為避免誤食有毒野生蘑菇,該縣食安辦提醒廣大市民:
一是不要随意采食野生蘑菇。目前尚無簡易科學的方法鑒别野生蘑菇是否有毒,廣大市民在踏春郊遊期間,不要因為好奇或為滿足口腹之欲随意采食野生蘑菇。
二是謹防誤食野生毒蘑菇。不要購買個人采摘售賣或者來曆不明的野生蘑菇,對于市場上售賣的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特别是沒吃過或不認識的野生蘑菇,不要偏聽偏信,更不要輕易食用。
三是嚴把原料進貨關。各食品生産經營單位要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把好原料進貨關,進貨渠道要正規,并做好原料進貨登記台賬,對可食用的蘑菇要嚴格挑選,避免有毒有害物質混入其中;各類單位食堂,尤其是學校食堂,要嚴禁采摘、采購野生蘑菇,嚴禁使用野生蘑菇作為食品原料加工、銷售。
四是及時救治。萬一身邊有人不小心進食野生蘑菇出現中毒症狀,應盡快催吐,并保存和攜帶剩餘野生蘑菇到醫院就診,告知醫生有野生蘑菇進食史。
【全媒體記者】潘俊宇
【通訊員】王媛 陳泰航
【作者】 潘俊宇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 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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