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記:2022年7月10日,北大國發院舉辦【承澤論壇】第3期,邀請到北京綠色金融與可持續發展研究院院長、北大國發院宏觀與綠色金融實驗室聯席主任馬駿博士,北京大學能源研究院氣候變化與能源轉型項目高級顧問楊富強博士,就“雙碳目标與轉型金融”主題分别演講并進行對話。本文根據馬駿博士演講整理。
大家過去聽到較多的是“綠色金融”,如今“轉型金融”亦成為熱門話題。我有幸代表中國擔任G20可持續金融工作組的共同主席,今年工作組的重點是起草G20轉型金融框架。
我今天的分享主要有三個部分:
1.轉型金融的背景和市場實踐;
2.G20層面所讨論的轉型金融框架的五大基本要素;
3.目前國内轉型金融的進展以及下一步目标。
轉型金融的背景北京綠色金融與可持續發展研究院能源氣候中心對“碳中和”行業的各項政策做了研究綜述,其中涉及到能源、交通、建築、工業等領域的現有政策以及碳中和情景下應當推出的政策,這些政策将有助于我國在2060年之前實現碳中和目标。該研究還梳理了實現碳中和的技術措施,包括有關部委印發的文件内容以及業界專家、機構和行業協會提出的建議。
從政策角度來講,有兩類非常重要,一類是經濟政策,另一類是非經濟政策(行政幹預類為主)。
經濟政策,按經濟學家的說法,主要是通過市場化機制配置資源,從而推動 “雙碳”目标實現的相關政策,包括财政、稅收、碳市場和金融政策等。其中财政支出政策是指通過綠色補貼、綠色擔保、綠色采購、政府産業基金等措施支持行業向綠色低碳轉型。碳稅政策,現已覆蓋一些大排放企業,但很多中小企業是不是也應該被覆蓋,目前還在讨論之中。碳市場政策,除了位于上海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我國還有7個地區性市場與即将重啟的CCER(國家核證自願減排量)自願碳市場。這些重要的市場化機制是為了鼓勵、激勵低碳企業,同時對那些減排不努力的企業施壓。金融政策,主要指我國在過去7-8年裡建立起來的綠色金融體系中的内容,包括綠色與轉型金融标準、披露要求,還包括央行支持碳減排的貨币政策工具,即央行拿出低成本的資金支持綠色低碳項目,并要求大銀行對高碳産業做風險分析與管理,同時推動綠色金融産品創新。
經濟政策之外,另一類是行政手段。通過行政手段,将全國碳排放總量目标一層一層往地方分解。
經濟政策和行政手段之間需要建立起協調機制,二者也還在磨合當中。
綠色低碳投資需求在前述背景下,從金融角度來看,我國到底存在多大的綠色低碳投資需求呢?
2021年12月,綠金委(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課題組發布《碳中和背景下綠色金融路線圖研究》。該報告的結論是,在碳中和背景下,我國未來30年的綠色低碳投資累計需求将達到487萬億人民币(按2018年不變價計)。這一結論比其他機構的預測結果大很多,主要區别是統計口徑不同,綠金委主要基于金融口徑,其他機構主要是低碳能源口徑。
這麼多錢到底要投向何處?主要是能源、交通、建築和工業領域。
以能源領域為例,依據清華能源研究所張希良教授的研究結果,2045年我國電力行業使用的能源中有95%為可再生能源,還有一小部分為煤電CCS,這表明我國未來20多年裡對新能源的投資會非常大。
在交通領域中,新能源汽車肯定是投資亮點,也是實現低碳和零碳的主要技術路徑。據北京綠金院綠色科技中心預測,我國在2030年前新能源汽車銷量還會大幅上升。
綠色建築也是重點。建築物的能耗和碳排放占全球總量的40%。國務院已經提出,未來十年絕大多數新建築都必須是高标準節能節水的綠色建築。當然,建築物的綠色标準并不意味着建築物減排會有很大幅度提升,因為很多達到星級标準的綠色建築的減排提升幅度仍有限。未來,會有更多符合近零排放要求的建築。幾年前,我去參觀過北京的第一個零碳建築。從行業可持續性角度來講,零碳建築在大城市具備經濟性。
綠色低碳投資在工業、負排放、材料、數字化等領域亦有巨大機遇,隻是這方面的技術還不夠成熟,需要很多能夠容忍風險的投資機構參與,比如PE或VC。北京綠金院與高瓴研究院聯合發布的《邁向碳中和2060:迎接低碳發展新機遇》報告對各領域的投資機遇做了較詳細分析,其中提到工業領域中的工業電氣化、廢鐵利用、電弧爐利用、水泥石灰石替代等技術都需要投資。
轉型金融的意義經過大概7年的發展,我國的綠色金融體系已經非常龐大,中國已是全球最大的綠色金融市場。截至2022年3月底,我國的綠色信貸餘額已經達18萬億;綠色債券在過去6年累計發行大約2萬億,目前已擁有全球第二大綠債市場;據不完全統計,我國已有700多支綠色基金以及很多創新的綠色金融産品,如ABS、ETF、綠色保險、碳金融等。
總之,我國的綠色金融成長很快,尤其是在去年,綠色信貸增長33%,綠色債券發行量增長170%。
為什麼還要發展轉型金融?理由是,在傳統的綠色金融框架下,轉型活動沒有得到充分支持。
首先,傳統的綠色金融注重支持“純綠”或“接近純綠”的項目。以氣候變化領域為例,綠色金融支持的一些典型項目為清潔能源、電動車,以及這些産業核心項目的投入品,比如電池等。
其次,在現有體系下,高碳行業向低碳轉型的經濟活動得不到充分的金融支持,因為綠色金融目錄中并沒有完全容納轉型類經濟活動。經過調研發現,屬于“兩高一剩”行業的許多企業,不管能否轉型,其授信都被壓降,哪怕這些企業有轉型意願以及很好的技術路徑來實現轉型。目前,已經被納入或将要被納入碳交易市場的八大高碳行業為發電、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航空。此外還有很多行業也有較高的碳排放,如老舊建築、公路交通等。所有這些行業都需要在雙碳背景下逐步減碳。
如果高碳行業向低碳轉型得不到金融支持,會産生幾個不良後果。
1.轉型失敗或延遲。高碳行業減碳需要資金,否則就有可能轉型失敗或者轉型進程被延遲,最終影響“3060雙碳目标”的實現。
2.企業破産倒閉導緻金融風險。高碳行業企業因為得不到資金支持而破産倒閉,對銀行将演變成壞賬,對股權投資者将是投資資産的估值大幅下降。
3.企業倒閉裁員影響社會穩定。如果這些高碳行業由于得不到金融支持而出現倒閉、裁員,将成為社會不穩定因素。
實際上,轉型活動比純綠活動的規模要大得多,因此也需要更多的金融支持。目前,我國全部信貸活動中大約有10%被貼标為“綠色信貸”,而銀行體系又是為整個經濟提供融資的主體,因此綠色經濟活動占到全部經濟活動的10%左右,其他經濟活動都可以被稱為“非綠活動”。
非綠活動又可分為“可轉型的非綠活動”和“不可轉型的非綠活動”。可轉型的非綠活動是指活動主體有轉型意願、能力和技術路徑,得到金融和政策支持就有可能轉型成功。不可轉型的非綠活動也很多,活動主體已經沒有轉型意願和能力,若幹年後會退出市場。對那些可轉型的非綠活動,應該通過建立轉型金融框架,尤其是通過明确界定标準、披露要求和提供政策激勵等措施,引導更多的社會資金支持其向低碳與零碳目标轉型。
轉型金融的市場實踐最近幾年,國際市場上比較典型的轉型金融産品叫做“可持續發展挂鈎貸款(Sustainability-Linked Loans,SLL)”。SLL的主要特征為:借款方承諾努力實現可持續目标(減碳目标),目标實現情況與融資成本挂鈎;不對募集的資金做具體的用途規定;對借款方有嚴格的披露要求,主要依靠貸後評估披露,讓金融機構與市場了解借款方是否具有實現承諾目标的能力,以确保産品的透明度。
另一個典型的轉型金融産品叫做“可持續發展挂鈎債券(Sustainability-Linked Bond,SLB)”。SLB的主要特征與SSL類似,包括借款方承諾實現可持續目标,融資成本挂鈎績效實現情況;募集到的資金不規定具體用途;要求每年對KPI績效進行第三方認證。但SLB比SLL的影響力更大。截至2021年,全球SLB累計發行規模達到1350億美元,占所有可持續債券市場的4.8%,參與的主體包括非金融企業、金融機構和政府支持主體等。
除SLL和SLB之外,國際市場上的轉型金融産品還包括氣候轉型基金,目前數量還不多,通過股權投資的方式來支持轉型活動。
自2021年起,轉型金融産品在國内興起,包括可持續發展挂鈎貸款(SLL)、可持續發展挂鈎債券(SLB)、轉型債券以及低碳轉型(挂鈎)債券。最新的案例包括中國建設銀行發放SLL支持綠色建築項目、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發放SLL支持電力企業減碳項目、國電電力發行SLB支持風電裝機容量擴充項目等。中行和建行已發布轉型債券框架——《中國銀行轉型債券管理聲明》(2021.1)和《中國建設銀行轉型債券管理聲明》(2021.4),明确界定了可支持的領域和轉型活動。此外,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最近也發布了《關于開展轉型債券相關創新試點的通知》。而轉型債券與可持續發展挂鈎債券的不同之處為,轉型債券對募集資金的具體用途做出了要求。
轉型金融雖然在國内外市場發展很快,各方參與的積極性也很高,但也面臨着幾方面問題:
1.從全球範圍來看,缺乏權威的對轉型活動的界定标準(方法),容易導緻“洗綠”(假轉型),或者金融機構由于擔心“洗綠”而不願參與;
2.缺乏對轉型活動披露的明确要求,或者提出信息披露框架的各主體要求各異;
3.現有的轉型金融工具比較單一,主要還是債權類工具,股權、保險類工具較少;
4.政策激勵機制缺位;
5.“公正”轉型的理念沒有得到市場實踐的足夠重視。
轉型金融框架前瞻目前,G20可持續金融工作組正在起草G20轉型金融框架,這一框架包括轉型金融的五大核心要素:界定标準、披露要求、金融工具、激勵機制和公正轉型。
要素一:界定标準
界定标準是确定轉型活動邊界的方法,包括原則法和目錄法兩大類。
原則法對轉型活動隻進行原則性表述,要求這些轉型活動主體用科學的方法确定符合巴黎協定要求的轉型計劃,并且獲得第三方的認證。原則法現在被ICMA、日本金融廳和馬來西亞央行使用。換句話說,原則法并不告訴你哪些活動屬于受認可的轉型活動,需要主體花費較高費用請第三方專業機構給予認證。
目錄法是以目錄(清單)方式列明符合條件的轉型活動(包括技術路徑和對轉型效果的要求),類似中國的綠色金融目錄。目錄法已被歐盟使用,歐盟可持續金融目錄中已經明确包括了“轉型活動”,如果把這些活動單獨列出來就可成為“轉型目錄”。目前,至少五六個國家的金融監管部門正在編制轉型目錄。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DBS等國内外金融機構已經編制轉型目錄,明确幾個主要高碳行業中的一批轉型活動,然後為它們融資。轉型目錄一般以清單形式列明符合條件的轉型活動,其中包括對技術路徑和轉型效果的要求。
轉型活動的界定标準主要應該達到以下幾個目标:
1.降低對轉型活動的識别成本和“假轉型”風險;
2.至少覆蓋企業和項目兩個層面的轉型活動;
3.根據技術、政策變化進行動态調整;
4.要求轉型主體(企業)有明确的轉型方案,包括短期與長期實現淨零目标的行動計劃;
5.轉型目标必須基于科學方法編制,并與巴黎協定目标相一緻;
6.轉型活動遵循“無重大損害原則”,如不能增加環境污染或破壞生物多樣性等;
7.明确在哪些條件下應該獲得第三方認證。
要素二:信息披露
對轉型活動的信息披露要求包括,轉型主體(企業)的轉型目标、計劃和時間表;以科學為依據的中長期轉型路徑;企業的範圍一、範圍二溫室氣體排放數據,以及與轉型活動相關的範圍三排放數據;企業落實轉型計劃的治理模式和具體措施,如碳排放監測、報告體系和内部激勵機制;轉型活動的進展情況和減排效果;轉型資金的使用情況;各種保障措施,如DNSH的落實情況。
要素三:政策激勵
政策激勵包括:财政手段、碳交易機制、政府參與出資的轉型基金、金融政策激勵和行業政策杠杆。具體而言,金融政策激勵包括貨币政策工具、貼息和金融機構考核評價;行業政策杠杆包括為新能源項目提供土地等;财政手段包括補貼、稅收優惠、政府采購等措施。
我們為支持綠色金融發展已經實施了很多金融政策激勵措施,像央行有支持碳減排的政策工具,地方政府為綠色貸款提供擔保、貼息,中央和地方層面的政府背景的基金等。未來,這些工具中的大部分都要用到支持轉型金融上。
此外,還有行業政策杠杆激勵機制,比如,很多企業要用綠電才能夠減碳,政府就要給它們提供新能源的指标;如果他們要自建新能源設施,還要給他們提供土地。所有這些激勵機制構成了整個政策激勵框架。
要素四:融資工具
目前已經有很多債務型融資工具,以後還要大力推動股權類融資工具,包括轉型基金、PE/VC基金、并購基金等,以及保險和其他風險緩釋工具、證券化等。對各類轉型融資工具的使用,都應該要求融資企業明确轉型的短、中、長期轉型目标與計劃,披露轉型活動的内容與效果,并設置與轉型效果相關的KPI作為激勵。
要素五:公正轉型
備受關注的問題是,某些轉型活動可能會導緻失業、能源短缺和通脹等對經濟社會的負面影響。要緩解轉型活動産生過多的負面影響,就應當做一些配套安排。具體包括,要求企業在規劃轉型活動時評估對就業産生的影響;如果轉型活動可能導緻嚴重失業,且社保體系無法提供充分保障,應要求轉型企業制定應對措施(包括再就業、再培訓計劃),幫助失業員工找到新的工作;披露轉型對就業的影響和應對措施;考慮金融融資條款挂鈎的KPI。
國内轉型金融的進展國内在構建轉型金融框架方面主要有以下進展:
1.人民銀行正在研究轉型金融的界定标準和相關政策;
2.發改委等多部委已出台一系列與轉型路徑相關的指導性文件,可作為轉型金融目錄的編制依據;
3.綠金委設立了“轉型金融工作組”,組織業界力量開展轉型金融标準、披露和産品方面的研究,以支持監管部門的工作;
4.一些金融機構包括主要的銀行,正在開展轉型金融體系建設,争取對高碳行業的企業做到“有保有壓”,在風險可控前提下,精準支持轉型活動,而不是像過去那樣用“一刀切”來壓降對“兩高一剩”行業的貸款;
5.在地方層面,浙江省湖州市已經出台我國第一份地方版的轉型金融目錄,啟動第一批轉型項目,對轉型項目提供了激勵政策;其他一些地區也在編制轉型金融目錄,推進示範項目。
以下是轉型金融的典型案例,包括轉型主體的轉型路徑和預期效果。
案例一,某市石化行業減排。通過能效提升,能源結構調整、外國能源低碳化、CCUS等技術路徑,該市石化行業碳排放情景的預測結果為,成品油2025年達峰,氯氣替代、乙烯等基礎化石原料需求在2035-2040年之間達峰,該市石化産業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
案例二,某煤電轉型企業融資。目前,這家企業煤電大概占90%左右,計劃到2050年可再生能源與安裝CCUS的煤電發電占比達99%,在2055年前實現碳中和。該企業的轉型技術路徑包括,現有煤電設施的改造、CCUS技術的使用、擴大光伏和風力發電、發展儲能等。該企業的融資方案列出了2022-2030年的累計融資需求,其中涉及到40%的股權融資、20%商業銀行轉型貸款等。
案例三,寶武鋼鐵公司轉型。通過一系列技術路徑,寶武力争在2050年實現“碳中和”,同時已經發起設立寶武綠色碳基金,其中相當部分的資金是投資到寶武産業鍊上的減碳活動。
對地方政府的建議作為地方政府,如何推動轉型金融?這也是我最近到地方做調研時提出的建議,我認為至少有以下幾個方面内容。
第一,選取重點行業建立地方轉型金融項目标準(目錄)。在國家層面的轉型金融目錄還沒有出來之前,如果地方政府想要提早将轉型落地,可以先建立自己的轉型金融目錄。
第二,将轉型項目納入綠色項目庫與金融對接平台。完善綠色項目庫管理制度,将轉型項目納入綠色項目庫,支持轉型企業對接金融資源。通過綠金平台,對接銀行、保險、基金等機構的融資服務以及政府激勵措施。
第三,啟動轉型示範項目,建立轉型基金。在重點高碳行業選擇一批轉型示範項目,以展示在本行業如何實現更加有效的低成本轉型。建立低碳轉型引導基金,為部分轉型企業補充資本金。
第四,為轉型項目提供激勵機制。運用綠色金融現有的激勵機制構建重點支持轉型項目的創新型激勵機制,包括擔保、貼息、新能源指标、土地使用甚至實行差異化電價等措施。
整理:何又夕 | 編輯:王賢青 、白堯
馬駿,北京綠色金融與可持續發展研究院院長、北大國發院宏觀與綠色金融實驗室聯席主任、北大國發院兼職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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