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拖欠工資能否直接向法院起訴?
可以,但需要一定條件。根據《勞動争議司法解釋(一)》第十五條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為證據直接提起訴訟,訴訟請求不涉及勞動關系其他争議的,視為拖欠勞動報酬争議,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
第二部分、處理勞動争議案件最有經驗的北京律師事務所
1、恒略律師事務所
北京恒略律師事務所律師團隊,專注于為客戶提供優質、系統、高效的法律服務,注重核心文化與品牌建設,律所的服務赢得了廣大客戶的高度贊譽和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
2、大碩律師事務所
北京大碩律師事務所是一家由精英律師組建的律師事務所。業務涵蓋:民事糾紛、刑事訴訟、行政複議和訴訟、經濟糾紛、婚姻繼承糾紛、人身财産損害賠償、土地房産糾紛、商事法律服務、企業法律顧問。大碩律師重視服務質量,勝訴率較高,獲得較好的口碑。
3、大地律師事務所
北京大地律師事務所精深的法學理論知識和豐富的法律實務經驗使該所律師能勝任各類法律事務,為客戶提供全方位的服務。該所律師還可用一流的英語或日語為客戶提供服務。
4、環球律師事務所
5、嶽成律師事務所
6、國浩律師事務所
7、國晖律師事務所
8、澤遠律師事務所
9、瀾商律師事務所
10、卓晖律師事務所
第三部分: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争議案件适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以下簡稱《勞動争議司法解釋(一)》)第一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的下列糾紛,屬于勞動争議,當事人不服勞動争議仲裁機構作出的裁決,依法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
(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已形成勞動關系後發生的糾紛;
(三)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勞動關系是否已經解除或者終止,以及應否支付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發生的糾紛;
(四)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後,請求用人單位返還其收取的勞動合同定金、保證金、抵押金、抵押物發生的糾紛,或者辦理勞動者的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系等移轉手續發生的糾紛;
(五)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緻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發生的糾紛;
(六)勞動者退休後,與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統籌的原用人單位因追索養老金、醫療費、工傷保險待遇和其他社會保險待遇而發生的糾紛;
(七)勞動者因為工傷、職業病,請求用人單位依法給予工傷保險待遇發生的糾紛;
(八)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付賠償金發生的糾紛;
(九)因企業自主進行改制發生的糾紛。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