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的詞源及内涵
在古代漢語裡,“社”和“會”兩個字長期以來是分開使用的。
《白虎通・社稷》中說“封土立社,示有土也。”這裡的“社”是祭祀土神的地方,後來又演化為土地之意。“會是指人群的集合,如廟會、詩會等。據考證,“社”和“會”兩字最早聯合使用出現于《舊唐書・玄宗本紀上》:“禮部奏請千秋節休假三日,及村間社會。”這裡的“社會”是村民集會的意思。這是一個動名詞,是由“社”和“會”兩字的意思不斷發展而來的,原指人們為祭神而集合在一起,後來發展為人群的集合體。
對于“ society”一詞,近代學者嚴複曾譯為“群”,日本學者則譯為“社會”。洋務運動時期,為“師夷長技以制夷”,大量學者通過轉譯日文翻譯著作來學習西方,章太炎先生在翻譯日本學者的社會學著作時襲用此詞,可以說“社會”一詞是在中西方文化的交流中才形成了今天的含義。
現代意義上的社會,其内涵很寬泛,一般而言是指人類生活的共同體。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對社會有很多論述,其基本觀點大緻如下。
第一,社會不是單個人的簡單相加,它是人們在生産、生活和社會交往中建立起來的,是全部社會關系的總和。
第二,在全部社會關系中,生産關系是最為根本的關系。從社會關系産生的曆史和現實基礎看,生産、分配、交換和消費中發生的經濟交往是最基本的,因此說生産關系決定了其他一切社會關系。
第三,社會是一個有機整體,各構成要素之間相互聯系、相互作用。
第四,社會系統序運行的基本規律是生産力與生産關系、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之間的相互作用,正是在這機運行中産生了社會經濟形态的演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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