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你名字買的房,還真不一定就是你的房,比如說男方婚前想買個房,但是他沒買房資格,于是就借用女方的買房資格,去全款買了一套房,同時把女方的名字也加上去了,這種情況大多數人都會覺得,既然房本上有我的名字了,這套房子我肯定就有分,結果呢,離婚的時候一打官司才發現,房子跟女方壓根沒有任何關系。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這是男方婚前全款買的房,屬于男方的個人财産,比如、買房錢是對方父母出的,如果發生矛盾了,雖然房子在你名下,
用女方名字買房
但是對方是有權索要回來的,之前就有過相關的判例。這也是為啥很多人敢借名買房的原因,說白了呀,就是加名字并不直接等于贈與,這還沒完,買房加名這件事,還有更可怕的。我看過一個騙局、就是男方全款買房,加女方名字,後面再以公司資金周轉不過來為理由,讓女方去抵押房産,并用現金形式轉給男方。之後呢,男方起訴、追回來這套被抵押的全款房,而女方呢,不僅房子沒分到,還背上了一大筆負債。總結起來就是用你名字買的房,不一定就是你的房,
買房子
但是用你名字借的貸一定是你的貸、太可怕了,人心叵測怎麼辦呢?很簡單,萬變不離其宗,要想房子有你份,隻有兩條路,要麼房子你或者你父母出錢了,要麼就是别人贈與給你的。這個贈與呢,還不能說是口頭上說,得有真憑實據才行,比如說有确認贈與的錄音、或者文字聊天記錄、最好是能夠寫一份贈與協議并去公證,你聽明白了嗎?歡迎大家把這條消息、轉發給身邊還不知道的親戚朋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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