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二十六條?記者12月15日從省委組織部獲悉:為培養忠誠幹淨擔當的高素質幹部,進一步提高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針對性有效性,省委組織部近日印發《陝西省領導幹部組織調訓實施辦法》的通知,明确指出,對無正當理由未達到培訓要求的幹部,任職試用期滿後将不予轉正,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二十六條?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記者12月15日從省委組織部獲悉:為培養忠誠幹淨擔當的高素質幹部,進一步提高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針對性有效性,省委組織部近日印發《陝西省領導幹部組織調訓實施辦法》的通知,明确指出,對無正當理由未達到培訓要求的幹部,任職試用期滿後将不予轉正。
據悉,組織調訓是各級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年度培訓計劃選派幹部到指定教育培訓機構參加脫産培訓。組織調訓分為點名調訓和推薦調訓,其中,點名調訓是指由組織人事部門直接确定對象的調訓,一般點名到人或點名到崗;推薦調訓是指不确定具體對象的調訓,一般由選派單位根據要求的範圍或條件推薦幹部參訓。
按照安排,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應當嚴格控制調訓頻次,同一名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原則上1年内調訓不超過2次,參加出省培訓不超過1次,3年内參加兩個月以上的培訓不超過1次,一個任期内參加出國境培訓一般不超過1次。年度内已參加上級有關調訓的幹部,一般不再參加本級同類調訓。
該辦法明确指出,要緊密結合幹部崗位職責、成長需要和參訓實際精準調訓,防止多頭調訓、重複調訓、長期不訓問題。各級黨委組織部門負責對調訓任務完成情況開展監督檢查,每年年底進行通報,結果作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據。此外,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調訓或在培訓期間違反相關規定的,由黨委組織部門向幹部所在單位通報情況,提出處理意見。(記者 周明)
來源:陝西日報
來源: 陝西日報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