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專用發票開錯了怎麼辦?作廢呗,這個大家都清楚,但是作廢也是有條件的,不是說你想作廢就作廢。
按照國稅發(2006)156号 第二十條 同時具有下列情形的,滿足作廢條件。
(一)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二)銷售方未抄稅并且未記賬;
(三)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别号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号碼認證不符”。本規定所稱抄稅,是報稅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軟盤抄取開票數據電文。
簡單的說,發票開具沒跨月,購買方沒認證并退回了發票聯、抵扣聯情況下,這種情況下銷售方可以作廢。
那麼跨月了,購買方認證了怎麼辦?這種情況下隻有開具紅字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紅字發票比作廢就相對麻煩一些,麻煩就在于開具之前先得申請一個“許可證”也就是《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隻有拿到這個信息表,銷售方才能開具出紅字發票。
其實也就是這個簡單的流程,需要開紅字-申請信息表-開具紅字。但是在這個過程中,到底該誰來申請紅字信息表卻經常引起購銷雙方的争論。
其實關于這個問題,政策也很明确。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号文就有明确規定。
二哥這裡以一個圖表來展示這個規定。
所以說,到底由那一方開具紅字信息表,這個已經非常清楚了。如果發生了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情況,那麼購銷雙方就自行判斷一下,然後按規定由其中一方申請紅字信息表,最後由銷售方按照信息表開具紅字發票。
最近小A就遇到這樣一件事,小A作為銷售方,2019年6月給客戶開具了一張發票,2019年8月客戶打電話說發票要退回,因為開票信息有誤。小A想着發票跨月了,隻能開具紅字發票,就問對方是否已經認證抵扣了?對方财務說沒有認證,小A心想對方都把發票聯、抵扣聯都退回來了,因為也是沒有認證,因為按規定認證相符的專用發票應作為購買方的記賬憑證,不得退還銷售方。
小A拿到發票後就在開票系統申請信息表,準備開紅字發票,結果一上傳信息,系統就反饋不得開具信息表,因為該發票有認證信息。
小A把這個截圖發給購買方,購買方才承認自己确實勾選确認過該發票,但是還尚未申報,本來打算把發票退回自己就不申報了,然後重新取得新發票再認證抵扣。
小A告訴客戶,這種情況不能這麼幹,必須由購買方申請信息表,已經勾選的發票正常按時申報進項稅抵扣,信息表開出來後的當月暫按信息表信息進行進項稅轉出,這樣才符合規定。
「紅字發票」的問題二哥經常被大家問,來感受一下下面這些問題,看看你遇到過沒?
1、什麼時候需要開紅字發票?
2、紅字發票開具到底由哪一方提交紅字信息表?
3、超過認證期的發票被退回能開紅字發票嗎?
4、可以部分開具紅字發票嗎?
5、購買方申請了紅字通知單,什麼時候申報進項稅轉出?
6、收到紅字發票還需要認證不?
7、附清單的專票如何開具紅字發票?
8、本月隻開了一張紅字發票申報通不過怎麼辦?
9、本來是開紅字,但是又把紅字開錯如何破?
當然,在實踐中可能還有亂七八糟的各種情況,具體大家可以把自己問題留出來,讓同行都看到,群策群力來解決。
1
什麼時候需要開紅字發票?
隻有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終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者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才能開具紅字發票。
也就是說紅字發票不是你想開、想開就能開,随意開具,随意沖回。稅務機關在檢查中會對納稅人紅字發票進行事後抽查,如果不是因為上述原因随意開具紅字發票的會給予處罰。
由于上述原因開具紅字的應該保留好相關證據,例如,開票有誤的要有對方拒收說明、服務中止的需要合同中止書面證明、折讓的需要有折讓協議等。
2
紅字發票在系統怎麼開?
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紅字發票的申請流程分為三步:紅字信息表填開、接收校驗通過信息表、銷售方開具紅字發票。
但是并不所有發票開具紅字都需要先開具《紅字信息表》。
目前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不需要開具《紅字信息表》,在開票系統中直接開具紅字發票。隻有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紅字發票時候,需要開具《紅字信息表》。
而且目前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不支持作廢,開錯了隻有紅字沖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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