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在企業所得稅中的扣除?年終獎在許多公司都是員工和老闆都非常關心的幾個問題,财務人員也為如何進行賬務處理、企業所得稅如何申報、個人所得稅如何申報糾結過,究竟個人年終獎如何進行賬務處理及納稅申報才是符合會計核算要求及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政策規定的呢?下面就這個問題談自己的觀點,供大家學習交流讨論,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年終獎在企業所得稅中的扣除?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年終獎在許多公司都是員工和老闆都非常關心的幾個問題,财務人員也為如何進行賬務處理、企業所得稅如何申報、個人所得稅如何申報糾結過,究竟個人年終獎如何進行賬務處理及納稅申報才是符合會計核算要求及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政策規定的呢?下面就這個問題談自己的觀點,供大家學習交流讨論。
一、年終獎的會計處理的不同情形
年終獎發會計核算應根據權責發生制原則,不管企業年終獎何時發放,會計核算是記入企業應付職工薪酬年度,也就是說,如果是本年根據工作績效等應支付的年終獎,會計核算成本費用支出年度應該體現在本年,不管何時發放。具體來講,主要有兩種情形。
1.年底考核計提年底或者次年發放年終獎的會計處理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生産成本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
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2.年底或者次年考核,次年計提,次年發放年終獎的會計處理
計提時: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生産成本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
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二、年終獎企業所得稅不同情形的處理
1.企業當年年底考核計提當年發放的年終獎企業所得稅處理
這種情況毫無疑問,直接在當年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不存在任何稅會差異問題。
2.企業當年年底考核、當年計提,次年發放的年終獎企業所得稅處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二條規定,企業在年度彙算清繳結束前向員工實際支付的已預提彙繳年度工資薪金,準予在彙繳年度按規定扣除。這種情況根據34号公告規定,年度彙算清繳之前發放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否則需要在下個發放年度扣除。
3.年終獎發放個人所得稅處理
實務中企業年終獎發放可以說有各種不同情形,不管是什麼情形,根據目前個人所得稅政策規定,應在實際發放時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實務中個人所得稅處理可以說五花八門。具體來講,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1.當年計提當年發放并按全年一次性獎金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這種情況與目前個人所得稅政策規定完全一緻,不存在任何問題。
2.當年計提次年發放,在預提年度按全年一次性獎金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這種處理方式與目前政策規定是相違背的,實際上相當于提前預扣預繳了個人所得稅。如果未來遇到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調整,比如不允許将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政策取消,可能存在較大的風險。即使在計提當年隻享受了一次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可能稅務機關會認為如果實際發放年度這項政策已經取消,則無法承受單獨計稅優惠政策。
實務中全年一次性獎金有的企業可能是一次預提,未來分次發放,這種情況如果根據預提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算的個人所得稅與個人所得稅政策規定也是存在沖突的。因為如果分次發放,按現行個人所得稅政策規定,隻能一次享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政策。
四、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1.不管年終獎什麼時間發放,隻有預提了年終獎并且申報了個人所得稅 就可以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這是一個誤區,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政策規定雖然有聯系,但是也有區别,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是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一個重要條件,但是并不表示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就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2.如果全年一次性獎金沒有在彙算清繳前預提就不能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不少财務人員以及網上觀點認為根據2015年國家稅務總局第34号公告理解,如果企業彙算清繳前沒有預提年終獎,或者預提時記入預提年度成本費用都不能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個人認為無論企業賬務如何處理,都應符合會計核算的權責發生制原則,就是作為企業來講,我們在年度彙算清繳時,首先應認真檢查會計核算是否有問題,如果會計核算有問題,應及時進行會計更正。比如将年終獎記入了次年成本費用科目,沒有記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這種情況首先應該是調整賬務,隻有這樣,财務報表才能準确反映企業盈虧情況,也就會避免因為沒有在彙算清繳前預提年終獎或者記入當年損益企業所得稅帶來的不必要争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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