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補貼公示中還要多久發放?好消息8年未變的高溫津貼标準,終于要調整了,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深圳補貼公示中還要多久發放?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好消息!8年未變的高溫津貼标準,終于要調整了!
深圳執行的廣東省高溫津貼标準已8年未漲,每人每月最高150元的高溫津貼标準,發放時間是每年6月至10月,一共發5個月。
若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按每人每天6.9元計算。随着這些年來工資、物價的持續上漲,對于在深圳戶外進行高溫作業的工人來說,每天6.9元的津貼實際意義并不大。
幸好,今年高溫津貼标準可能要翻倍,拟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如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13.8元。
奧一新聞記者獲悉,3月15日,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關于向社會公開征求《關于調整我省高溫津貼标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征求意見稿顯示,廣東省高溫津貼标準拟調整為每人每月300元;如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13.8元。
該标準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原标準同時廢止。
據了解,此次高溫津貼調整的原因包括:
1、與廣東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适應。
考慮到2012年公布的高溫津貼标準目前已執行8年多,與廣東省經濟社會發展、職工工資增長和物價上漲情況逐漸不相适應,因此拟适時調整提高高溫津貼标準。
2、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
高溫津貼是對高溫天氣作業勞動者額外消耗的補償。據統計,2019年廣東省環衛工人月平均工資約為3217元/月。适時适度提高高溫津貼标準可以明顯提高一線職工的工資收入水平,保障高溫天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3、縮小與全國其他省市的差距。
廣東省高溫津貼标準已8年未漲,每人每月最高150元的高溫津貼标準處于全國最低水平。
本次調整後,廣東高溫津貼按月發放的标準與上海、江蘇、浙江的标準持平(300元/月),全年發放的高溫津貼總金額為1500元,排名全國第三,略高于上海、江蘇、浙江(全年發放1200元)。
調整時間
考慮到現行的高溫津貼标準自2012年6月1日開始執行,廣東省高溫津貼的發放時間是每年6月至10月。因此調整後的高溫津貼标準拟于2021年6月1日起公布施行。
意見提交渠道
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可以登錄廣東省人社廳官方網站在線提出意見,或書面意見函寄省人社廳勞動關系處(地址:廣州市教育路88号勞動關系處,郵編:510030)。
哪些人能領取高溫津貼
根據《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和《關于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規定,每年6月至10月期間,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統稱高溫作業),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按照規定,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準的清涼飲料。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如用人單位不依法發放高溫津貼,勞動者可向深圳人力資源保障局舉報,舉報電話為:12333。
采寫:奧一新聞記者蔣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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