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豐巢快件箱超時收費問題引發持續關注。今天,中消協就此發聲。
中消協:合理保管期限内不應單獨收取服務費用
5月13日,中消協在網站發布文章《順應消費者需求升級, 盡快将智能快件箱服務納入公共消費範疇》。
中消協認為,設立在小區内為消費者提供的智能快件箱服務,應當納入小區物業服務業務範圍,合理保管期限内不應單獨收取服務費用,并妥善做好保管期外的服務銜接。
對于确有需要超期限使用智能快件箱服務的,其收費标準的确定宜參照公共服務價格管理方式确定,而不能簡單通過市場化機制解決。
合理保管期限該多長?網友觀點不一
對于快遞櫃的“合理保管期限”,不少人表示豐巢之所以争議較大,主要原因在于12小時的免費保管期太苛刻了:
不少人也支持24小時:
不過也有人反對,這件事為什麼要讓消費者讓步?
也有人表示,最大的問題在于消費者沒有選擇的權利,快遞都能送上門,誰還使用豐巢呢?
多地要求投快遞箱前應征得用戶同意
據報道,5月11日,廣東省郵政管理局向記者表示,智能快件箱使用企業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應當征得收件人同意。
據廣東省郵政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依據2019年10月1日施行的《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業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應當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業應當按照快遞服務合同約定的名址提供投遞服務。寄件人交寄物品時指定智能快件箱作為投遞地址的除外。
5月11日,上海市消保委也就豐巢超時收費一事作出回應,強調“快遞公司将快件放入快遞櫃,都應征得消費者的明确同意。”這一點同樣出現在江蘇、浙江等郵政管理部門的回應中。福建省消費者協會還指出,未經收件人同意就存入快遞櫃而産生的費用,應由快遞公司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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