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家庭矛盾持刀怒捅妻子?南都訊 見習記者何生廷 因感情糾紛女友拒絕見面,男子鐘某想通過搞出“大事情”逼她出來,後在家裡持刀捅向另一名女子,導緻女子多處受傷,損傷程度綜合評定為重傷二級,十級傷殘,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男子因家庭矛盾持刀怒捅妻子?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南都訊 見習記者何生廷 因感情糾紛女友拒絕見面,男子鐘某想通過搞出“大事情”逼她出來,後在家裡持刀捅向另一名女子,導緻女子多處受傷,損傷程度綜合評定為重傷二級,十級傷殘。
南都記者獲悉,男子鐘某在向被害人鄒某的胸部、腹部連捅兩刀之後,還用刀去割其脖子,上述部位均為緻命部位,為此梅州市梅江區人民法院認定鐘某為故意殺人,而非故意傷害,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
因感情糾紛女友拒絕見面男子企圖搞“大事情”出生于1997年的鐘某是梅州大埔縣人,與劉某曾為男女朋友關系。今年4月,鐘某和劉某鬧矛盾,劉某想分手,之後兩人一直沒有和好,沒有再見面。為此,鐘某想辦法去見劉某,但均沒有成功。
4月23日,鐘某在微信上找到劉某的閨蜜幫忙,希望以此把劉某叫回梅州見面,在得知沒法幫忙之後,鐘某産生了極端的想法,想通過拿刀把人弄傷,把事情搞大來逼劉某出現。為此,鐘某還在樓下的便利店買了一把水果刀。
鐘某翻看手機尋找下手“對象”時,想起此前添加的一名“網絡招嫖”女子鄒某的微信,便通過微信給該名女子發信息,在談好交易價格之後,他就把住址告訴給該名女子。在等待的過程,鐘某一直在想如何吓唬鄒某,如何達到逼劉某來見他的目的。
當鄒某進門後,鐘某便用手捂住她的嘴巴,用水果刀朝她的腹部捅了一刀,接着又捅了第二刀。據鄒某的陳述,她自己是做微商的,添加過很多陌生人為好友,在收到吃飯喝茶的邀請之後,她想着多認識一個朋友,便答應前往。
當時她被捅了之後,鐘某還想用刀割她的脖子,她一邊用手護住,一邊去奪刀。最後因動靜太大,鄒某也拿起廚房菜刀自衛,鐘某一時害怕,便慌忙逃離了現場。
随後鄒某拔打120,醫務人員來到後報警。經鑒定,鄒某損傷程度綜合評定為重傷二級,十級傷殘。4月26日,鐘某到派出所投案。
法院認定構成故意殺人未如實供述不構成自首8月24日,梅州市梅江區人民檢察院向梅江區法院提起公訴,指控鐘某犯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稱,鐘某無視國家法律,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觸犯了《刑法》規定,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庭審時,鐘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及罪名均有異議,其辯稱沒有割對方喉嚨,其是故意傷害,沒有故意殺人,目的是為了搞出大事情讓其女友出現。
經審理,梅江區法院認為,關于被告人鐘某及其辯護人提出其沒有殺人的直接故意,應為故意傷害的問題,經查,被害人陳述鐘某在向其胸部、腹部連捅兩刀後,仍用刀去割其脖子的事實,上述部位均為緻命部位,且鐘某在遇被害人奮力反抗時仍未停止,還叫不要大聲喊,不要搞出大動靜,後在他自己所持刀具的刀刃脫落,而被害人又手持菜刀的情況下,因無法繼續行兇才停止。
鐘某的上述行為明顯具有積極追求、希望被害人死亡的直接故意。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的上述辯解,與事實不符,不予采納。
此外,鐘某雖然主動投案,但未如實供述其殺人的主觀故意,依法不構成自首。鐘某故意殺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對其減輕處罰。
為此,梅江區法院作出判決,鐘某犯故意殺人罪(未遂),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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