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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向家長告狀家長無視

教育 更新时间:2024-12-26 14:22:06

今天是2022年教師節,一早頭條号“悟空問答”就發出邀請回答:“我的女兒40歲,學曆為碩士生,不上班啃老,還整天在微信群裡辱罵爹娘,我們該怎麼辦?”我毫不猶豫地回答4個字——自作自受!

作為退休教師和曾經的未成年人家長,看到今天絕大多數孩子從走路都不利索到高中拿家長的話當“耳旁風”,不但無所畏懼還往往迫使父母屈服,實在難以理解。問之,家長尤其是老人幾乎異口同聲“管不了!”更有甚者竟敢主動挑釁老師,這豈能不令人擔憂。

自然界中,無論飛禽走獸都知道護着自己的孩子,家長寵愛子女更是天經地義;因此,才有了舔犢之愛的成語,即:以母牛用舌頭總舔自己的犢子一樣,喻父母對子女有不加任何條件、無需理由地去愛。正因如此,很多行業象相聲藝術傳承那樣有子女不能拜父母為師的規矩。

不僅如此,過去學徒家長還要與師傅立下類似這樣的字據,即:“情願送子XX到xx處學徒,三年為滿。擦桌掃地,提水做飯,隻許東家不用,不準本人不幹。期間,如有違反x規,任打任罵,私自逃走,罰米十石,投河奔井與掌櫃無關。空口無憑,立字為證。”鐵匠鋪學徒還有“飛錘走錾,打死無怨”一條。竊認為:如此,就是給師傅以盡可能大的管教權,以威懾促使徒弟服從管教。

上世紀60年代初筆者上小學,當時小兒不聽話家長總以“将來上學,讓老師去管”來安慰自己、吓唬孩子。舉一個例子足以證明家長配合老師教育之和諧。夏天農村孩子喜歡“野泳”,為避免溺水危險,老師發現疑點就在孩子胳膊上劃道兒驗證,一旦“做實”除了罰站,若是家長得知還要補上一頓飽揍。因此,家長一句“再不聽話,我就找你們老師去”就是“鎮妖石”。如今,多數家長往往會給孩子打掩護隻有天知道!

70年代初我上初中,某天一位父親拉着兒子脖領兒來找班主任老師評理,給我留下深刻記憶。今天回憶起來,那是社會普遍尊師重教使孩子對老師産生畏懼所緻。那時,小孩動不動以“老師說的”怼家長。久而久之,教師在學生心中确定了位置,進而形成是非感,懂得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

如今,從網上到坊間,對教育指手畫腳、诋毀教師成為一種時尚,朋友小聚、鄰裡閑聊一提到教育往往一片否定之聲。不管承認與否,很多家長把孩子不服管歸罪于社會大環境的影響和學校和教師的無能,且動辄向學校、教師讨說法。有家長撐腰孩子當然有恃無恐。以至于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在内的9部委聯合頒布《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淩和暴力的指導意見》,以及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親自抓校園欺淩專項整治。

一方面,家長管教子女多不聽。類似于“孩子總是和父母唱反調,一點也不聽話,該怎樣給孩子糾正”的求解遍布自媒體;另一方面,家長對學校和教師的教育吹毛求疵,哪怕孩子對老師批評的語氣不接受,家長也要“上告”。緻使學生成了掉在灰堆裡的南豆腐,吹,吹不得;打,打不得。等到出了問題,家長隻會一味地抱怨和“幹瞪眼”。由此,我不由得想起兩個星期前的一件事:鄰居陳家二哥撿到一隻灰喜鵲雛鳥,他根本沒有飼養經驗,還假充“能耐梗”舍不得送人,最終鳥子死了。現實中,“二哥養鳥現象”絕對不在少數。

我相信:絕大多數家長希望自己的孩子“服管”、成才。但囿于認知水平有限和長期以來社會大環境熏陶難以做到有真正地尊師......。既然《家庭教育法》已經提醒家長“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與中小學校、幼兒園、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社區密切配合......,共同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就應該本着對子女負責的起碼原則,反思如何促進子女成才的問題,拿出自己的主見、方法和具體行動,萬不可學鄰居二哥養雛鳥,堅決避免“犯二”!。

老師向家長告狀家長無視(從家長向老師告子女狀說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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