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是魯迅先生在《新青年》雜志上發表的一篇白話文小說。之中的很多句子都至今為人所經常用。而孔乙己,在很多程度上,代表了那個時代,舊時代讀書人的際遇。
孔乙己是何人呢?原本就是一個沒考上秀才的讀書人,因為他姓孔,人們就從當時流行的描紅紙上的“上大人孔乙己”,給他取了個孔乙己的名字。而這篇小說,是以“我”這個酒館夥計的身份,去看孔乙己這個人物人生浮沉。
魯迅先生開頭先介紹了酒館客人們的一個情況,“短衣幫”站在外面喝酒,弄點下酒菜;隻有長衫的顧客才能進店慢慢地坐着喝酒吃菜。
而孔乙己是什麼情況呢?魯迅先生一句話,“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我一直認為是現代文學寫得最好的介紹。站着喝酒,表示孔乙己的經濟狀況和“短衣幫”差不多,承擔不起坐喝的價錢,卻又穿着長衫,來顯示自己作為一個讀書人的“不一樣”。短短數字,一個矛盾的孔乙己便也躍然紙上了。
孔乙己的矛盾性,是我們接下來分析“笑”這一關鍵行為的前提。
文中有那些人“笑”他?
我們不妨列舉一下,外面的短衣幫,長衫主顧,孩子們,掌櫃還有“我”這個夥計。文中出現的人群,都在“笑”他。而笑的原因,卻是各不相同。
“我”是誰?一個小夥計,鹹亨的一個小夥計。“我”其實在鹹亨酒店裡,是沒有地位的。魯迅先生首先介紹了“我”的一個情況,我是一個因為不夠機靈而溫酒的小哥兒,因為嚴肅的掌櫃和沒有好聲氣的主顧,平日很難笑一次的夥計。
所以孔乙己一來,是“我”唯一可以笑而不被罵的時候了。所以“我”笑,是平時嚴苛生活的一種放松。但是如果魯迅先生隻想表達于此,那就浮于表面了。我們接着看關于我的另一個情節——“茴”字的寫法。
當孔乙己來問“我”,茴字怎麼寫的時候,我的反應是很出乎意料的。我的想法不是寫給他看,來證明自己會寫,而是思量着“讨飯一樣的人,也配考我麼?”。
這個想法是很值得玩味的。這個“配”,說明了一個悲哀的現實,尚且年輕的我,備受邊緣的我,在面對孔乙己的時候,反應卻不是感同身受,而是“你配嗎?”。都是苦命人,卻還是要分個三六九等出來,可以看出,我内心已經是個合格的“奴才”思維了,所以後面情節自然也就順理成章,做了“奴才”的人自然不會想當掌櫃的事,奴才怎麼能想做主子的事呢?好好的溫酒也就是了。
從剛開始那個不機靈的夥計,我那顆本來天真的心,被那個社會,無情的吞沒了。“我”的笑,在某種意義上,是已經不知不覺做了“奴才”的人對一個做不成奴才的人的嘲笑。
什麼叫“短衣幫”?是勞動者,是那些做工的人。
“短衣幫”在魯迅先生的介紹裡,是“好說話但又斤斤計較”的人。孔乙己在行為上是“短衣幫”的行為,卻在精神内核上看不起“短衣幫”們。所以人家“短衣幫”會監督着有沒有摻水,而孔乙己則是排出九文大錢,一副長衫主顧的做派。“短衣幫”自然看不起這樣窮酸的文人,語言上多加嘲諷自然也是常态,都是一樣站着喝酒的人,你幹嘛就是那種高人一等的做派?
我們不知道“短衣幫”的經濟狀态和孔乙己相比如何,但是我們可以确定地說,孔乙己作為一個讀書人,很注重自己的面子。魯迅先生也有過交代,孔乙己的賒賬,從來不會超過一個月,“比别人品行都好”。“短衣幫”自然也是帶着一絲嫉妒,他們目不識丁,看不慣這種做派。但是他們卻狡黠的知道,讀書人最在意什麼。
我們不妨來看一下,他們笑孔乙己用的什麼理由?
“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東西了!”
“你怎的連半個秀才也撈不到呢?”
讀書人好面子,最怕清白被污,讀書人渴望證明自己不同尋常,所以對考取功名頗有執念。這兩句嘲諷,句句都刻薄在孔乙己的身上。孔乙己作為一個讀書人的尊嚴,再一次又一次的折辱中,最後真的意氣盡了。“短衣幫”的笑,不僅僅是嘲諷,更是一次又一次,對孔乙己真正靈魂上的重創。
最後孔乙己成了什麼樣子呢?偷書也不十分辯解,面子被折損也隻是哀求,排這個動作變成了摸,他這次不僅僅是腿被打折了,那些曾經驕傲的“之乎者也”,也在短衣幫一次又一次地嘲笑中變了模樣,連他自己都沒有勇氣提起了,隻是“坐着用這手慢慢的走了”。
“短衣幫”的笑,本質上是一群人對一個不合群的窮酸讀書人的羞辱和消耗。
長衫主顧和掌櫃的“笑”
長衫主顧關于笑隻有那句“店内外都充滿着快活的空氣”,而“何家”“丁舉人”無疑是長衫主顧的代表。他們已經不滿足“笑”了,他們是打手,他們是“笑”打!
掌櫃無疑也是魯鎮上有頭有臉的人物,可是對孔乙己說的最多的便是“十九文錢的事”,在笑之餘,他們明顯更關注自己的權威和利益。
何家,丁舉人在意的是自己在魯鎮作威作福,享受的是短衣幫的敬畏和恐懼;掌櫃也笑,但是見到孔乙己想到的隻是僅僅十九文錢,賒賬還會廣而告之記黑闆。不純粹,但是真實。
值得關注的倒不是孔乙己被打,而是他的另一個行為,偷書。
吃不下飯,不偷金銀财寶,他偷書。你說,這是怎樣的人?
魯迅先生的筆是清醒的冷靜的批判的,我讀來卻是說不出的心酸的。
正如孔乙己常常念叨的,“君子固窮”。孔乙己熟讀孔孟聖典,堅持君子的操守。固然饑寒交迫,也沒有淪為雞鳴狗盜之輩,未行苟且營生,沒有偷剛烤出來的熱乎乎的紅薯,沒有偷掌櫃的酒,隻是偷了書。當然無論如何粉飾,偷這個行為的本質都不會變,但是偷書讀起來總莫名的心酸。
讀書人的顔面丢在了偷書上,可是他别的什麼都不偷唯獨隻偷書,又好像守住了讀書人的一點點尊嚴。
在我們面對的這個時代,有正站在潮流的風頭浪尖萬衆矚目的知識,也有已是昨日黃花無人問津的冷門學科。知識分子忠于自己的志向趣味,醉心于他選擇的學問,可是這個學問未必能經世緻用,未必能得到應有的認可,未必能轉化成可以量化的經濟指标。
那麼學這些知識,做這些研究到底有什麼意義?
如果我們終究不能改變潮水的方向,我們為什麼還要堅持?
我們這個年代,在批判孔乙己的時候,是不是忘了對他多一點溫柔?
這是一個乞丐都隻要錢,不要飯的年代了,是不是讀書人也應該做出那麼一點點,孔乙己式的堅持。
當所有的人都想成為丁舉人,掌櫃的,我倒是常常懷念起那個偷書的孔乙己了。
小孩子的笑
說了那麼多沉重的,我們以快樂結束吧。
“多乎哉?不多也。”魯迅寫孔乙己,我想寫這一段是最快樂吧。
自己都生活艱難,還給孩子們分茴香豆,還像個小孩子将碟子罩住,叫着“我的也不多了”,多可愛。
那些小孩子,不是小夥計,也不是長衫主顧和短衣幫。他們長大了,也不知道會不會記得,在那個年紀,他們隻會想着,曾經有個穿着長衫的中年人,在街頭巷口,分了幾顆茴香豆給他們嘗嘗鮮。
在那一刻,孩子們的笑聲裡,孔乙己我覺得,是最開心的一次。
結語:
黑色的社會,白色的書本,調出那個灰色的孔乙己。
犯錯的不是他,是他的信仰。
信仰沒了,他也就——大約孔乙己的确死了。
但是我們現在再看一次孔乙己,會不會觸目驚心的想起自己呢?
多真實。
在午夜的燈光下,你一回頭,就看見了孔乙己的影子。
文/枕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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