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微信工作群的運行高效、内容規範、信息暢通、互動良好,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适用公司及所屬分支機構、部門及其員工。
第三條 公司微信群是以建立管理者之間、員工之間及管理者與員工之間的互動,讓企業信息上下貫通為目的,用于工作交流和任務部署的工作群體。公司微信群是工作交流、情況通報、問題研究、經驗介紹、進展彙報、項目管理等事項的平台。
第二章 微信群建立
第四條 公司微信群的建立遵循“統一建立、規範管理、專人負責”的原則。
(一)微信群分為部門工作群組、業務交流群組。
(二)決策工作群組主要分為股東工作群組、董事會工作群組,由公司董事會辦公室負責建立和維護。
公司層面工作群組主要分為**員工總群、**經理辦公群由公司層面負責建立和維護。
部門工作群組由各部門負責建立、管理和維護。
分支機構工作群組由各分支機構負責人負責建立和管理。
第五條 微信群命名規則由代碼 微信群簡稱組成。
其中:代碼原則上由7位數字和符号組成,其中:前3位表示公司代碼或機構代碼,第4位用“.”或“-”間隔,第5位表示部門代碼,6-7位表示部門下設微信群代碼。
第六條 工作微信群成員範圍
(一)決策征詢層工作微信群
1、**股東群成員範圍:所有股東【***.001】,群主為董事長、群管理員為董秘。
2、君創董事群成員範圍:所有董事、董秘【***.003】,群主為董事長,群管理員為董秘。
3、**監事群成員範圍:所有監事、董事長、董秘【***.004】。
4、**專職委員會工作群成員:根據具體情況設置。
(二)運營管理層工作微信群
1、**全體員工作群成員:所有工作員工【***.101】,群主為公司辦公室主任,群管理員由總經理批準。
2、**經理辦公會群組成員:董事長、總裁、副總裁、部門領導【***.102】, 群主為總裁或總經理,群管理員。
3、部門工作群組成員:董事長、總裁、副總裁、财務總監、所屬部門全體成員【***.201】。
第七條 業務交流微信群成員範圍
各部門備案後自主設立,其成員主要包括:分管公司領導、部門領導、部門所有員工,包括試用期人員。
第三章 微信群管理
第八條 微信群創建人參與該微信群的日常維護和管理監督工作,及時做好群成員的加入、移出等工作,包括群中發言信息管理、群内交辦事項督辦等工作。
不符合上述群的成員資格的,由群主或群管理員負責移出。移出時間以正式生效第二天完成。
第九條 每個微信群均應明确專人管理微信群内容,負責微信群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工作,包括群中發言信息管理、群内交辦事項督辦等工作。
第十條 必要時對微信進行歸檔整理:每個季度将導出微信群的資料,編輯,以電子文檔的形式存檔,其命名方式按照電子文檔管理的有關要求執行。
第十一條 各微信群成員務必遵守以下規定:
(一)嚴格按照群組成員要求加入相對應的群組,做到不随意加入與自己無關的群組,不邀請無關人員加入群組。
(二)加入群組後一律使用真實姓名,并相互提醒,相互監督。
(三)發現有無關人員進入群組後,及時聯系群組創建人或管理員。
(四)嚴格自律,注重言行,不得發布與國家的法律、法規、制度、政策相抵觸的言論,工作交流不摻負面情緒,堅持積極向上、文明用語,不允許發布未經公開報道,未經證實的小道消息。
第十二條 公司員工微信群内名片命名規則
1、管理決策層微信群内名片昵稱:姓名 股東(董事、監事);
2、運營管理層微信群内名片昵稱:姓名 崗位;
第四章 群管理員
第十三條 群管理員由群主和管理員共同擔任,業務主管部門的管理員承擔本微信群的管理責任,履行管理權限。
第十四條 群管理員管理職責:
(一)負責審核申請加入微信群的成員資格,及時更新成員名單。
(二)協助新成員盡快熟悉微信群管理制度,保證群内名片的統一性,并将群管理制度統一以公告方式發進行發布。
(三)根據公司管理要求,定期維護成員。
(四)對違反管理制度的行為及時給予處理并執行相應的處罰政策。
(五)收集群内成員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群成員的監督,并定期進行彙總整理并提交行政管理職能部門或總經理辦商議解決。
(六)積極了解群最新活動計劃,有義務指導、解答新加入成員提出的有關群事務的問題,活躍成員思想,促進交流。
(七)群管理員有權勸退或清退擾亂群秩序的成員,清退時須公開說明事實或事先告知原因。不能因個人原因清退,違者警告或依據《員工獎懲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第五章 群成員
第十五條 所有符合申請加入群資格的員工均為群成員,群成員均需要嚴格遵守國家互聯網管理法規及本規定的相關規定并接受監督;
第十六條 群成員的權利與義務:
(一)所有群成員均被授權使用公司微信群的一切資源;
(二)可在公司專業工作群上尋求專業幫助;
(三)每個成員的群名片請配合群裡自己的用戶信息進行更改,以單位(部門簡稱)名稱 姓名作為自己在微信群的名片,以便群管理員審核及管理,同時也更便于大家在交流時辨認。
(四)尊重他人,請勿辱罵他人,對于任何人都不得進行侮辱、謾罵及人身攻擊,違反者會被随時清退。
(五)在工作群中一般不得發或轉發感悟、心靈雞湯等信息。
第十七條 成員資格申請及審核:凡是已擁有微信号的公司員工(含試用期員工)均可申請加入公司工作微信總群和部門群。
第六章 保密管理
第十八條 在使用微信群時應避免傳輸涉密信息,公司員工有保證公司秘密不洩露的義務。
第十九條 公司通過微信傳達的生産經營等信息,不得轉發給其他單位人員,不得發布到個人朋友圈。
第二十條 不要将自己的微信借與他人使用,若出現手機丢失被盜、微信密碼遺失、被盜等情況,應及時告知微信群組管理人員,必要時采取應急處理,防止洩露商業機密。
第二十一條 微信群文件内容定期清理,清理内容不限于手機、電腦,核心業務群組必要時每月/季删除重建。
第七章 監督考核
第二十二條 工作群由行政職能管理部門作為微信群總體監督考核部門,各群組創建人及管理員負責微信群組的具體日常監督考核。對不遵守規定、不服從管理的成員提出考核意見,納入個人績效考核中。
業務群僅作為部門内部業務通信、發送郵件。
第二十三條 公司領導及相關人員在微信群組中傳達的工作安排、要求等信息等同于電話、郵件、紙質文件等傳達的效力,如相關部門或人員不及時按要求進行處理,均視情節予以考核。
第二十四條 禁止在群内(包括群空間各欄目)發布、傳播或從事一切含有下列與工作無關的、負面的不健康的信息與活動,凡違反以下規定者,視情節嚴重作禁言、清理出群等處理。如遇違規嚴重者,群管理員可報綜合事務部,并依據《員工獎懲管理制度》給予違規者處罰。
(一)反對公司确定的基本原則,損害公司榮譽和利益;
(二)發表任何影響、煽動公司團隊安定、團結的言論;
(三)進行人身攻擊或漫罵、言語攻擊其他成員;
(四)惡意刷屏,或發帶有欺騙性質的言論及消息;
(五)惡意幹擾群内聊天(包括但不限于聚衆挑釁滋事、濫發廣告;持續使用尺寸過大的圖片、大号字體等);
(六)非群管理員授權,禁止群内成員私自成立下屬群組,以便于群管理者統籌資源、合理分配,确保公告及發布信息的權威及正确性。
(七)嚴禁其他經管理員一緻認為應禁止的活動及話題,其他事宜另行。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由行政職能部門負責解釋,并由行政職能部門進一步完善微信群管理規範和細則。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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