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季,許多應屆生都在忙着找工作,校招也已經進行了好幾輪,在應屆生的求職過程中,可能會和用人單位簽訂“三方協議”,那麼在簽三方的時候,HR需要注意些什麼?
01
三方協議是什麼?
“三方”即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這三方。
三方協議即《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不同地區命名不一樣),是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這三方,就學生畢業就業一事所達成的協議,用來明确在就業過程中各自的權利與義務。
02
三方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三方協議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簽署,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則違約方應向權利受損方支付協議條款所規定的違約金。
1、唯一性,由學校所在省或直轄市的教育部門統一印制,一人一編号,學生不能同時與一個以上的企業簽訂三方協議。
2、生效期,簽訂三方協議(三方均簽名蓋章确認)起到至學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并簽訂勞動合同止。三方協議不等于勞動合同。
3、主要内容包含報道期限、工作期限(三方協議上的工作期限即為第一次簽訂勞動合同的工作期限)、試用期限、試用期與轉正後的勞動報酬(勞動報酬包括工資及相關福利)、戶口問題、社會保險與公積金、無法履約的情況下達成的約定等。
03
學生毀約怎麼辦?
實際上,有些學生可能之後找到了更滿意的工作、想升學深造又或是出于其他原因,在簽完三方協議後反悔了,那麼就會來找HR協商,這時候就可能出現三種情況:
1、HR覺得學生的行為可以原諒,雙方談妥了,可以給畢業生免除解約金,随後退還三方協議。
2、你覺得學生的行為給企業帶來了損失不能原諒,那麼畢業生就需要賠償違約金。
3、畢業生先按規定來入職,簽勞動合同後三方協議就失效了,這時再辭職就不用支付違約金了。
不過這樣做的話其實會給學生後續單位入職帶來更多麻煩以及信譽損失,屬于損人不利己的做法。
大部分情況下,違約金約等于offer中約定的一個月工資,但是考慮到學生的情況,通常情況下違約金不會超過5000人民币。
04
企業毀約怎麼辦?
通常來說,很少有企業會違約,畢竟花費了人力成本進行校園招聘,但是也并非沒有,2017年5月就有新聞爆出酷派因嚴重虧損,一次性解約數百名應屆生。
真出現違約的情況,企業需根據條款給畢業生違約金。
因不可抗力而導緻三方協議無法繼續執行時,雙方解約或無責任方解約時無需承擔責任,具體條例一般會在三方協議中列出,如:
1、 用人單位被撤銷或宣告破産。
2 、學生在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
3 、學生被判處拘役以上的刑罰或勞動教養。
4 、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情況。5 、自然災難、戰争等不可抗力。
所以說簽約需三思,毀約會給雙方都帶來損失,要盡量避免毀約。
05
三方協議相關問題
問題1:簽三方後,入職前還能再進行淘汰制考核嗎?
一般而言,簽了三方協議就視為企業在此前的面試等過程中已完成篩選和考察,同意和畢業生建立勞動關系,後面不應在入職前,再進行淘汰制的考核。
問題2:簽三方後就可以不簽勞動合同了嗎?
三方協議不是勞動合同!!!
三方協議在你到公司報到以後就無效了,因為學校已經從責任主體中脫離了。到公司以後一個月之内必須簽訂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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