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漢書·刑法志》記載:“守縣官财物而即盜之。已論命複有笞罪者,皆棄市。”意思是說,官員偷取由自己看管的财物,應該當着百姓的面将官員處以死刑。
唐朝人顔師古在《漢書注》中批注:“即今律所謂主守自盜者也。”主守自盜,也稱監守自盜,意思是竊取公務上自己看管的财物。
監守自盜的情況從古至今一直都存在,例如在1988年,陝西鹹陽的一處考古發掘工地,就發生了一起監守自盜的案件……
出土墓志銘
1988年冬天,在鹹陽機場的修建工地,考古隊搶救發掘了一座唐朝大墓,根據出土的墓志顯示,墓主人是隋朝大将軍,趙國公獨孤羅的妻子賀若氏。
這個獨孤羅可不是一般人,他是北周柱國大将軍獨孤信的長子,三個妹妹分别是北周明帝宇文毓、隋文帝楊堅、唐世祖李昞(李淵之父)的皇後,獨孤氏三代都是外戚,自古以來,從未有過。
隋朝建立後,做為國舅,獨孤羅世襲了父親獨孤信的爵位,被封為趙國公,享盡榮華富貴,做為他的妻子,賀若氏的身份自然高貴無比。
史料記載,獨孤羅死于隋朝開皇年間,賀若氏則死于唐朝初年,她去世後,家人為她修建了規模宏大的陵墓,并随葬了豐厚的珍寶。
此次發掘過程中,賀若氏墓中大量珍貴的随葬品,印證了史料的記載。特别是墓中出土的黃金飾品,華麗精美,曆經一千多年,仍然散發着耀人的光彩。
在墓主人的頭部,考古隊員清理出了一件金圈頭飾品,整件器物由金腭托、金花钿、金絲、金花和玉飾、寶石、珍珠等109件連接組成的,制作精良,繁複至極,是目前為止發現的唐代黃金頭飾中最精美,保存最完好的一套,具有極高的曆史和文化價值。
經過幾個月緊張的發掘清理,考古隊員将墓中出土的文物一件件編号、造冊,運回了博物館。在發掘工作進行到尾聲時,工地上隻留下了少量的人員正在進行善後工作,其中就包括兩名考古隊聘請的臨時工,羅月娃和武戊昌。
在清理墓中積土時,羅月娃意外撿到了一個精美的黃金手镯,雖然知道這個金手镯是價值連城的國寶,但為人正直的羅月娃還是立刻找到了主持此次發掘工作的考古隊長,時任陝西考古研究所隋唐室主任的贠 [yùn]安志,将金手镯上交給了他。
考古發掘現場
贠安志是隋唐考古領域的專家,曾主持過多次隋唐大型墓葬的考古發掘工作,是西安乃至整個陝西考古界的專家。在羅月娃的眼裡贠安志是領導,自然值得信任,可在他離開後,贠安志卻趁人不注意,悄悄的将金手镯放入了自己的口袋。
作為考古隊中的專家,贠安志當然清楚這件金手镯的價值,他之所以敢将其據為己有,主要是因為當時發掘工作已經結束,古墓中出土的文物都已經登記造冊,而羅月娃發現的這件金手镯并未登記,加上現場并無其他人看到,所以他才敢大膽的将其偷回家中。
原本這件事贠安志做的神不知鬼不覺,考古隊和博物館方面都不知道這隻金手镯的存在,但在6年之後,他卻主動找到公安部門自首,交代了偷到唐代金手镯,以及秦朝銅鏡,玉豬等衆多文物的罪行。
為何在事情過去6年後,贠安志突然向警方自首呢?這還要從他的一個情人說起。
贠安志不僅在工作上監守自盜,在生活中他也不檢點,背着妻子到處沾花惹草。在偷盜金手镯之前,他認識了一位有夫之婦巴豔芳,為了讨好此女,贠安志幾乎花光了所有的積蓄,最後不得已告知對方,自己手中有一件古董國寶價值連城,隻要巴豔芳繼續做自己的情人,那他就将金手镯送給對方。
可這隻是贠安志的緩兵之計,巴豔芳在等待數年之後,仍沒有得到這件寶貝,一怒之下就糾集其他幾位相好,闖入贠安志家中将金手镯搶奪而去。事已至此,贠安志走投無路,隻能向警方自首,交代了一切,希望得到寬大處理。
在接到贠安志報警後,警方立刻行動起來,一舉抓獲了巴豔芳,追回了被搶的金手镯,至此被盜走6年的金手镯終于回到了博物館。
這件唐朝的金手镯直徑6.5厘米,重111克,為純金打造,整體造型優美,工藝精巧,四周雕刻有四條栩栩如生的金龍。在古代,龍是皇室專用的圖案,這件手镯雕刻有四條龍,很可能是唐朝皇帝賞賜給賀若氏的珍寶。
根據金手镯上的紋飾,專家将其命名為四龍戲珠純金雙鞘镯,評定為國家一級文物,即國寶級文物。
結束語:
作為考古研究所的領導,考古領域的專家,發掘現場的領隊,贠安志監守自盜,偷取國家一級文物,最終被依法逮捕,并判處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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