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有365天,大概有250個交易日。
在每個交易日中,股市的日程是怎麼安排的?
股價是怎麼産生的?
今天我們就來說道說道。
我們先看股市每天的時間安排,再細說一下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
9:15~9:25之間,是集合競價階段。
其中9:15~9:20之間,可以接受委托,也可以随時撤銷。
在9:20~9:25之間,可以接受委托,但不能撤銷。
9:25~9:30之間,這個階段不再競價,可以接受委托,但不可以撤銷。可以理解為正式開盤之前的休息時間。
9:30~11:30之間,是股市的正常交易時間,也是連續競價階段,也是上午盤的時間。
13:00~14:57之間,也是連續競價交易時間。
14:57~3:00之間,又是集合競價時間。
了解了股市的日程安排,再重點解釋一下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的含義。
先說集合競價。
集合競價的主要作用是産生開盤價。
在集合競價時間段内,每個股民都可以按照自己認可的價格進行委托申報。然後系統會按照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原則,對所有價格進行排序。最終選擇一個成交最大的基準價格作為開盤價。
這個基準價格需要滿足三個條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于該基準價格的買入價,和低于該基準價格的賣出價,全部成交。
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成交。
以上幾段話,讀起來比較費解,我們舉個例子說明一下。
比如說有隻股票叫“武老闆股份”。它在集合競價階段,産生了以上申報價格和申報數量。
那它的開盤價會是多少呢?我們一個一個來說。
如果按照9.8元作為開盤價,那原則上,所有大于等于9.8元的買家都可以成交,對照上表,一共有84手願意按照9.8元成交。
但問題來了,你願意按照這個價格買,但沒有那麼多人願意按照這個價格賣。
對照上表可以看到,願意按9.8元賣出的,隻有22手。
一邊是84手,一邊是22手。願意買的多,願意賣的少,那最終隻能成交22手。
按照以上的邏輯繼續往下推。
當成交價設定為9.9元時,會有26手願意賣,會有78手願意買,那最終隻能成交26手。
當成交價設定為10元時,會有60手願意賣,會有44手願意買,那最終隻能成交44手。
當成交價設定為10.1元時,會有75手願意賣,會有36手願意買,那最終成交隻能是36手。
當成交價設定為10.2元時,會有83手願意賣,會有21手願意買,那最終隻能成交21手。
綜上所述,當成交價為10元時能成交的最多。所以開盤價定為10元,是最合适的。
這就是集合競價的邏輯,也是開盤價的由來。
說完這個大邏輯,再說一下集合競價容易産生的一個小陷阱。
因為在9:15~9:20之間是可以撤單的。所以有些大資金會在這期間先挂出大量價格高、數量多的買單,就會把股票頂到漲停闆上,造成虛假繁榮的假象。
但在9:20到來之前的數秒内,大資金會突然撤單,虛拟開盤價會瞬間崩掉,那些因為追高而被吸引來的客戶,因為過了9:20不能撤單,就被高位套住。
這一點請大家注意一下。
說完集合競價,再說連續競價。
所謂連續競價,是電腦對系統申報的價格進行逐筆連續撮合的競價方式。
說白了就是,在連續競價階段,隻要買賣雙方覺得價格合适,就立即成交。
這個過程會連續進行交易,價格會不斷波動,所以叫連續競價。
連續競價的成交價的确定有三個原則:
1、最高買入申報和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相同,以該價格成交;
2、買入申報價格高于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
3、賣出申報價格低于即時揭示的最高申報買入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高申報買入價格為成交價。
以上三個原則,讀起來有點費勁,咱們同樣舉例說明。
第1條原則很好理解,買方有人最高出到10塊,賣方有人最低出到10塊,那雙方一拍即合,立刻成交。
第2條原則,如果賣方有人願意最低出到9塊9,這個時候有人願意出價10塊來買,很明顯是買方的信息比較滞後,那就别坑人家買方了,就按9塊9來成交吧。
第3條原則,如果買方有人願意最高出到10塊來買,這個時候有人願意按照9塊9來賣,很明顯是賣方的信息比較滞後,那就别坑人家賣方了,那就按10塊來成交吧。
股價就是這樣形成的。
以上,就是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的成交規則。
雖然看起來比較晦澀難懂,但很有必要把他們搞清楚。
我寫這篇文章,也是為了理清自己的思路,和大家共同學習。
祝多多發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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