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生活

 > 隻是結婚的關系演員角色介紹

隻是結婚的關系演員角色介紹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9-27 21:22:14

隻是結婚的關系演員角色介紹?表演藝術的主要特征之一既然是演員要“化身成角色”,因此,就必須解決演員與角色之間所存在的矛盾演員,作為一個創作者,當然應該起主導作用他必然是以自己的認識水平去分析和認識角色,以自己的創作方法和專業技巧去塑造人物,并且在整個創作過程中把握創作方向因此,演員的生活素養、思想修養、藝術修養與專業技巧,對創作來說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另一方面,演員是在劇作家所創造的文學形象的基礎上進行再創造這個文學形象是劇作家以文字和語言創造出來的,它有它自身的客觀标準,即它在一定的程度上,給演員的創造以規範例如,無論誰去演林黛玉,雖然是以自己的條件與修養去進行創造,但是她都要按照曹雪芹和改編者所塑造的林黛玉的文學形象為基礎去進行創作,最終都要達到林黛玉這一形象的客觀要求這就說明演員既是創作者,但同時又要受到角色的文學形象的制約從這個意義上講,演員的創作不應該是自我表現他(她)總是在創造一個特定的角色既然演員的創作必須從自身出發,即根據自身的條件與自己各方面的修養去創造角色,但是又必須要創造出一個與自己不很相同或者說很不相同的人物形象,因此演員與角色之間就不可能不存在矛盾演員與角色之間的矛盾,雖然與其他藝術創作一樣是創作者與所創作出來的藝術作品之間的矛盾,但是,由于演員是以自身為創作的材料和工具,所以就有它的特殊性這種特殊性就是演員在創作的過程中,自始至終都存在着兩個自我:即第一自我(演員)與第二自我(角色)或者說演員在創作中過着一種雙重生活,即演員在創作中既有演員本人的創作生活與創作感受,如演員創作時的心境與在創作中對自己創作的優劣的感覺;同時,還必須過着角色的生活,感受所扮演的人物的心理生活,也就是說要生活在角色的規定情境之中,并且去感受人物的喜怒哀樂第一自我與第二自我的辯證統一,雙重生活的協調與促進,也是演員必須解決的矛盾怎樣才能解決這一矛盾呢?途徑隻能是演員從自我出發,運用正确的創作方法,最終創造出特定的人物形象--角色由于演員在角色的創造中,隻能以其自身作為創作的材料與工具,所以不論是與自己有多麼不同的角色的創造,都必須從自我出發因為演員本人正是其角色創造的現實物質基礎離開了這個基礎,就根本談不上有什麼角色的創造可言;但是,演員又不是角色,不論演員所要扮演的角色和演員本人何等相似,都決不可能等同于演員本人演員需要在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通過想像和體驗,抑制演員本人與角色相悖之處,發展與角色相似之處,在可能的範圍裡改造自己以适應角色的要求,在表演時做到“此時、此刻、我就是”這樣一種假定的狀态,最終“化身成角色”在這個“化身”的過程中,演員當然是主導者無論是分析、研究還是想像和體驗,以及利用、抑制和改造自己以适應角色,直到最後去表演角色,都必然是在演員的控制下進行的完全的“忘我”是不可能的,也是不正确的事實上演員表演時,即使是在最激情的瞬間,也不可能完全地“忘我”在舞台上表演時,還一定會感覺到觀衆的反應,演員在創作中必然存在着這樣一種對自己的表演的控制因此,真正優秀的演員永遠是有意識地或者是在意識的深層清醒地主宰着自己的創作但是,這是不是說演員的情感就不應該參與創作呢?或者像表現派所主張的那樣,在準備角色的階段允許體驗,而在演出時則把情感完全排除在外呢?這樣做顯然也是不正确的既然角色是演員創造的最終目的,那麼,對角色的客觀要求中就包括角色的情感在内角色的情感應該是一個完整的角色的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如果演員不能創造出角色的情緒體驗,就不能說完成了一個完整的人物形象的創造從另一方面來看,演員本身就是一個有機的整體,他的内部和外部是有機地聯系在一起的如果非要在做出痛苦的表情時讓自己的内心完全無動于衷,或者是在歡快地大笑時内心保持完全的平靜,事實上都将扼殺這種有機的聯系正确的表演應該是:演員在創作中一方面始終清醒地把握與控制着自己的人物的創造;另一方面則又必須全身心地投入,包括情感的投人演員是在引導着自己進入角色,是運用自己的生活與藝術上的修養、利用自己的身體與心靈來創造角色,在利用時既要發揮自己與角色相近之處,又要抑制其與角色相悖之處,一切都要經過提煉和加工,最終以角色的要求,也可以說是以“理想的範本”為歸宿演員與角色的矛盾由演員來統一,但是,最終應該統一于演員所要扮演的劇本中的角色,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隻是結婚的關系演員角色介紹?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隻是結婚的關系演員角色介紹(演員與角色的關系)1

隻是結婚的關系演員角色介紹

表演藝術的主要特征之一既然是演員要“化身成角色”,因此,就必須解決演員與角色之間所存在的矛盾。演員,作為一個創作者,當然應該起主導作用。他必然是以自己的認識水平去分析和認識角色,以自己的創作方法和專業技巧去塑造人物,并且在整個創作過程中把握創作方向。因此,演員的生活素養、思想修養、藝術修養與專業技巧,對創作來說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另一方面,演員是在劇作家所創造的文學形象的基礎上進行再創造。這個文學形象是劇作家以文字和語言創造出來的,它有它自身的客觀标準,即它在一定的程度上,給演員的創造以規範。例如,無論誰去演林黛玉,雖然是以自己的條件與修養去進行創造,但是她都要按照曹雪芹和改編者所塑造的林黛玉的文學形象為基礎去進行創作,最終都要達到林黛玉這一形象的客觀要求。這就說明演員既是創作者,但同時又要受到角色的文學形象的制約。從這個意義上講,演員的創作不應該是自我表現。他(她)總是在創造一個特定的角色。既然演員的創作必須從自身出發,即根據自身的條件與自己各方面的修養去創造角色,但是又必須要創造出一個與自己不很相同或者說很不相同的人物形象,因此演員與角色之間就不可能不存在矛盾演員與角色之間的矛盾,雖然與其他藝術創作一樣是創作者與所創作出來的藝術作品之間的矛盾,但是,由于演員是以自身為創作的材料和工具,所以就有它的特殊性。這種特殊性就是演員在創作的過程中,自始至終都存在着兩個自我:即第一自我(演員)與第二自我(角色)。或者說演員在創作中過着一種雙重生活,即演員在創作中既有演員本人的創作生活與創作感受,如演員創作時的心境與在創作中對自己創作的優劣的感覺;同時,還必須過着角色的生活,感受所扮演的人物的心理生活,也就是說要生活在角色的規定情境之中,并且去感受人物的喜怒哀樂。第一自我與第二自我的辯證統一,雙重生活的協調與促進,也是演員必須解決的矛盾。怎樣才能解決這一矛盾呢?途徑隻能是演員從自我出發,運用正确的創作方法,最終創造出特定的人物形象--角色。由于演員在角色的創造中,隻能以其自身作為創作的材料與工具,所以不論是與自己有多麼不同的角色的創造,都必須從自我出發。因為演員本人正是其角色創造的現實物質基礎。離開了這個基礎,就根本談不上有什麼角色的創造可言;但是,演員又不是角色,不論演員所要扮演的角色和演員本人何等相似,都決不可能等同于演員本人演員需要在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通過想像和體驗,抑制演員本人與角色相悖之處,發展與角色相似之處,在可能的範圍裡改造自己以适應角色的要求,在表演時做到“此時、此刻、我就是”這樣一種假定的狀态,最終“化身成角色”。在這個“化身”的過程中,演員當然是主導者。無論是分析、研究還是想像和體驗,以及利用、抑制和改造自己以适應角色,直到最後去表演角色,都必然是在演員的控制下進行的。完全的“忘我”是不可能的,也是不正确的。事實上演員表演時,即使是在最激情的瞬間,也不可能完全地“忘我”。在舞台上表演時,還一定會感覺到觀衆的反應,演員在創作中必然存在着這樣一種對自己的表演的控制。因此,真正優秀的演員永遠是有意識地或者是在意識的深層清醒地主宰着自己的創作。但是,這是不是說演員的情感就不應該參與創作呢?或者像表現派所主張的那樣,在準備角色的階段允許體驗,而在演出時則把情感完全排除在外呢?這樣做顯然也是不正确的。既然角色是演員創造的最終目的,那麼,對角色的客觀要求中就包括角色的情感在内。角色的情感應該是一個完整的角色的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如果演員不能創造出角色的情緒體驗,就不能說完成了一個完整的人物形象的創造。從另一方面來看,演員本身就是一個有機的整體,他的内部和外部是有機地聯系在一起的。如果非要在做出痛苦的表情時讓自己的内心完全無動于衷,或者是在歡快地大笑時内心保持完全的平靜,事實上都将扼殺這種有機的聯系。正确的表演應該是:演員在創作中一方面始終清醒地把握與控制着自己的人物的創造;另一方面則又必須全身心地投入,包括情感的投人。演員是在引導着自己進入角色,是運用自己的生活與藝術上的修養、利用自己的身體與心靈來創造角色,在利用時既要發揮自己與角色相近之處,又要抑制其與角色相悖之處,一切都要經過提煉和加工,最終以角色的要求,也可以說是以“理想的範本”為歸宿。演員與角色的矛盾由演員來統一,但是,最終應該統一于演員所要扮演的劇本中的角色。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生活资讯推荐

热门生活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4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