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南燭君
“鬥米恩,擔米仇”,意思就是如果你在危難的時候給人很小的幫助,人家會感激你;對别人過多的幫助,讓其形成了依賴,由感激變成了理所當然,以至于最後成仇。
01.小劉在大城市工作,有自己的房子,他的一個親戚千裡迢迢跑來找他說要在大城市打份工,但是沒住的地方,就想在小劉家暫住一會兒,小劉當然不好意思拒絕。然後接下來親戚讓小劉幫忙介紹工作,小劉給他找了好幾份工作,親戚都沒看中,白吃白喝住了一個多月。小劉有個談了很久的女朋友,打算同居,但是家裡有個親戚,很多事情不方便,小劉就和親戚說明了原因,讓他搬走,結果那親戚就把小劉罵了一頓,說他沒良心、不講情義。
02.
以前看到過這樣一個故事:一個人每天給另一個人一塊錢,久而久之另一個人養成成了習慣,有一天這個人不給另一個人一塊錢了,另一個人就要說這個人的壞話了。這個故事現實版的也有,父母給上大學的子女寄生活費,哪天寄的少了卻被子女罵,最近也有個新聞:某大學生嫌每月1500元生活費太少躲網吧“抗議”,這也算一種悲哀吧。
還有一個新聞,饅頭店的老闆好心,每天給過路流浪漢發放饅頭,久而久之流浪漢越來越多,如果繼續這樣下去就要虧本了,所以打算停止發放饅頭,卻被衆人謾罵。
03.
生活中這種例子比比皆是,這就是活生生的道德綁架。每個人都應該懂得:作為接受者,别人幫你是情分,不幫是本分;作為施主,應當點到為止,給予别人适當的幫助,不能讓别人形成依賴,一旦形成依賴,就會惹禍上身。
無論是親戚、朋友還是陌生人,“鬥米恩,擔米仇”都是值得我們警醒的一句話。在這個世上,沒有任何人有這個義務替别人承擔什麼,親情也好,愛情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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