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是商業保險的鼻祖,自從誕生之日起就一直備受各種争議或追捧,可以算是一款充滿矛盾感的産品。
其實它之所以“背鍋”,是因為很多人沒分清它的真正作用,導緻很多業務員在和客戶溝通的時候沒有真正發揮其優勢,今天小編就跟大家總結一下,壽險,到底有哪些優勢!
01什麼是人壽保險?
人壽保險是以被保險人的壽命為保險标、且以被保險人的生存或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一種人身保險。
人壽保險亦稱“生命保險”,屬“人身保險”範疇,是以人的生命為保險對象的保險。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繳納約定的保險費後,當被保險人于保險期内死亡或生存至一定年齡時,履行給付保險金。人壽保險可分為死亡保險、生存保險和生死兩全保險三種。
01、死 亡 保 險
定期死亡保險習慣上亦稱為定期壽險。是一種以被保險人在規定期間内發生死亡事故而由保險人負責給付保險金的保險合同。
此險為期不長,有時短于1年,大都是保障被保險人短期内擔任一項有可能危及生命的臨時工作,或一定時期内因被保險人的生命安全而影響投保人的利益。
由于定期保險在保險期滿前未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費就不再退還,而且定期保險費不包含儲蓄因素,因而定期保險的保險費低于任何一種人壽保險,從而使投保人隻要花費極為低廉的保險費就可以得到較大的保險保障,因而這種保險對負擔能力較低而又需要保障的人最為适宜。
02、生 存 保 險
是以被保險人在規定期間内生存作為給付保險金的條件,亦就是指被保險人自下而上到約定期限時給付保險金,如在此期間被保險人死亡,則所繳保險費也不退還,将充作所有生存到期滿日為止的人的保險金。
這裡包含死亡者已繳而未償還的保險費。
生存保險主要是為了使被保險人到了一定期限後,可以領取一筆保險金以滿足其生活上的需要,一般生存保險大都與其他險種結合辦理,例如生存保險與年金保險結合成為現行的養老保險,生存保險與死亡保險結合成為兩全保險。
由于這種結合使人壽保險能滿足多方面的需要,有助于壽險業務的普及和發展。
03、兩 全 保 險
是指被保險人不論在保險期内死亡,或生存到保險期滿時,均可領取約定保險金的一種保險。這種保險由生存保險同死亡保險合并而成,所以又稱兩全保險。兩全保險并不是将生存保險附保于死亡保險,而是兩者合一,合并考慮生存與死亡因素。因此,兩全保險無論在保險金額中或保險費中,這兩方面因素都在相互消長。
02人壽保險的意義
最初的人壽保險是為了避免由于不可預測的死亡所可能造成的經濟負擔,當被保險人的生命發生了保險事故時,由保險人支付保險金。後來,人壽保險中引入了儲蓄的成分,所以對于在保險期滿時被保險人仍然生存的情況,保險公司也會給付約定的保險金。
人壽保險是一種社會保障制度,是以人的生命身體為保險标的保險業務。
對于每一個人來說,年老、疾病、傷殘、死亡等都是生活中的危險,叫做人身危險,從整個社會來看,各種危險随時在威脅着人們的生命。
人壽保險通過對發生人身危險的人及其家庭在經濟上給予一定的物質幫助來對付人身危險,通過訂立保險合同、支付保險費對參加保險的人提供保障,以便增強抵禦風險的能力。
随着社會發展,人壽保險作為一種兼有保險、儲蓄雙重功能的投資手段,越來越被人們所理解并接受。人壽保險可以為人們解決醫療、養老、意外傷害等各類風險的保障問題,從而在意外發生時,家庭可得到生活保障、年老時可得到養老金、患病住院可得到經濟保障。
03壽險的保費根據什麼計算?
在購買人壽保險時,通常會看到一個費率表,客戶在購買某一保額的特定險種時,隻需根據表上對應費率乘以保額即可知道應交保費多少,但費率表中的費率如何計算呢?
衆所周知,人壽保險的保險費率包括純費率與附加費率兩部分,附加費率所占比重較小且确定方法簡單。
純費率計算主要依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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