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流程決定組織結構”還是“組織結構決定流程”?
(上海AMT咨詢文稿)
有一個問題,“是流程決定組織結構”還是“組織結構決定流程”,如果你以為這是西方管理學大師著書論戰時才會談及的話題,那就錯了,過去這十來年中,很多企業的經理人都談起這個問題。這些經理人有時還不是身在企業管理部和戰略發展部這種“專業管理類”部門,而是企業一把手、副總、市場總監、物流總監、财務總監等。
想想也有道理,企業裡總會一次次發布組織結構、定部門職責、定崗位職責,也會梳理流程、寫流程文件、畫流程圖,那麼兩者是什麼關系呢?
業務流程再造之父哈默說,“流程決定組織結構”。這是有道理的,因為在哈默的叙述思路中,創造價值的是流程,而組織結構隻是創造價值的手段,因此,流程決定組織結構。
回答“組織結構決定流程”的人,好像也有其道理,他們說,如果組織結構還沒有呢、崗位和人的對應還沒有呢,那麼誰出來制訂流程呢?如果流程上的活動比作一個個珠子,把流程比作一根線串起了多個活動的“珠子”,那麼也要先把“珠子”準備好才能穿線吧。
問大家一個問題,如果非要貼個标簽,企業中有變革的“改革派”和“保守派”,請問,這兩派中,誰會說“流程決定組織結構”呢、誰又會說“組織結構決定流程”呢?
多年的管理咨詢實踐告訴我們,做後一種回答的人,多少是“保守派”,是已經承認了目前崗位和活動的合理性、認為當前做法是難以颠覆的,會要求在目前組織結構圖的“框框”裡來梳理和改良流程。而改革派會和哈默站在一起、振臂高呼,認為框框可以打破,流程不能隻是改良,而完全有可能根據客戶和市場的需要、根據新流程的需要來重新安排組織結構,從再造和重組的力度來“取得戲劇般的改進”。
其實,根據我們的觀察,對于企業/組織裡的經理人來說,兩者不是那麼泾渭分明,往往交叉穿梭。企業高層在拟定新的組織結構圖的時候,往往頭腦中勾勒了一種新的價值創造模式(如果畫出來其實就是企業的高階流程、企業的新的價值鍊模型),比如,“啞鈴型結構”、“終端為王、掌控終端、經營中心下沉”、比如“集中化一體化運營”,等等,這些都是一種對新型價值鍊的描述。那麼,高層會用組織結構來表達這種改變、來實現變革的意圖。從這個意義上,我們将這種“先有高階價值鍊的意圖”後有“組織結構圖”的做法,歸納為一句話是“高階流程決定組織結構”。
而後,組織結構發布了、部門名稱和部門經理的人選确定了、崗位大體明晰了,新組織結構中會出來一些人建立流程、制訂流程文件,串起“珠子”,我們注意到這種流程文件是比較具體的、是關于“這個崗位和那個崗位工作怎麼流轉配合”的、是指導具體業務操作的、較之高階價值鍊是相對低階的,制訂這種流程文件時,一般就不會涉及到部門名稱的變更了(那已經在組織結構圖中被确定了),最多是涉及到一些崗位名稱的再優化。鑒于此,歸納一句話是“高階流程和組織結構一起決定低階流程”。
而如果再深入到流程内部來看,我們的認知就可以再深入一步。我們已經知道,流程是一系列很多活動的連接流轉,可以把這些活動即“珠子”分為兩類,如下圖,A類是管控類活動(涉及各級别各部門經理人的決策、審批、評審、會審、簽字、授權、批準等),B類是專業類活動(就是真正讓産品和服務産生、位移并交付的活動,比如市場調研、設計、制造、發貨等)。
圖1 流程中的管控活動和業務活動
那麼,關于“管控設計”和“流程設計”之間的關系,我們提出一個等式,即,設計一個流程=A類活動的設計+B類活動的設計。
A類活動怎麼設計?就是根據企業的管控、組織和職責來定。組織結構中已經明确了誰是下屬崗位應該上報給誰、誰是上級領導應該對誰的行為進行管控審批審核,這些使得流程中的涉及各級别各部門經理人的決策、審批、評審、會審、簽字、授權、批準類的活動,即A類活動一個個明晰起來。所以,組織結構決定了流程的一部分(即A部分)。
B類活動怎麼設計?就是根據公司内以及行業内甚至行業外的最佳實踐來定,怎樣是最好的市場調研、就怎麼來做市場調研;怎樣是最有創新且帶來利潤的研發設計,就怎樣來研發設計;怎樣是最快最準确的發貨,就怎麼來發貨;B類活動定下來,又可以給組織裡崗位的“崗位職責說明書”增加一些條目。 所以,關于管控設計和流程設計之間的關系,我們提出第二個等式,一個崗位的職責=該崗位的管控類活動的職責+該崗位的專業類活動的職責+其他職責(很少)
從這個意義上來理解,流程不能完全決定組織結構,組織結構也不能完全決定流程。兩者是同步交叉完善的。
組織結構是企業響應外界競争态勢、結合自身能力所做出的一種應戰姿态,當外界的競争環境發生改變,企業首先是調整大的組織結構,可如果相應的流程文件還是舊的,就會導緻實際業務執行和流程成了兩張皮。因此,我們必須要提醒企業的高層:
第一,組織結構調整以後,組織結構圖和相應的人事安排是變了,但這隻是表面的變化,還需要流程、制度、績效、薪酬、内在業務核心能力和人員技能等等連鎖效應的批量調整都做到位。這就好比,哪怕孱弱老夫也做了一個“彈跳揮拳”狀,表面看是象拳擊冠軍了,而到底能不能戰勝不良少年,最後靠的還是肌肉力量和平日的訓練積累。
第二,組織結構調整以後,請留下足夠的時間給流程、制度、績效、薪酬、内在業務核心能力和人員技能等等連鎖效應的批量調整,投入足夠的資源來開展這些工作,甚至是自身親力親為來參與。否則的話,就成了組織結構變了而内在實力沒有變,徒有一個“彈跳揮拳”狀的花架子罷了。
第三,如果隻調整組織結構,不去清晰解讀和層層宣貫為什麼調整,那麼你作為“大腦”的作戰意圖是得不到“手腳”的理解和配合的。組織結構越龐大,“手腳”這些分支距離“大腦”就越遠,于是員工說“哦?組織結構又調整了?調就調吧,和我有什麼關系”。結果,大腦去應戰了,手腳原來該幹什麼還幹什麼,難以實現變革的初衷。
第四,如果高層作為司令官調兵遣将,那麼一定要給自己配備一個強有力的“管理系統運作部門”作為參謀部。作為司令官,看的是大勢,司令官不需要知道每個師裡面的每個士兵長什麼樣、也不需要知道每個旅裡面的每個排長用什麼槍。但“用兵一時”之前必須有“養兵千日”,每個師裡面的每個士兵是否掌握作戰技能、每個旅裡面的每個排長是否擅長戰術配合,是必須由一個“管理系統運作部門”把作戰計劃部門、軍事訓練部門、後勤補給部門等統統集結在一起,平日高強度科學訓練、模拟演戲,一旦司令官下令,來則能戰、戰則必勝。所以,當高層做出組織結構調整時,身邊如果有一個“流程管理部”或者“運營改善部”緊随其後,做好流程、制度、績效、薪酬、内在業務核心能力和人員技能等等連鎖效應的批量調整,那麼高層打赢這場商戰把握就大多了。
同時,作為負責流程管理工作的主管副總、總監、經理、專員,不能憧憬“組織結構不要變就好了”,我們需要時刻準備着,等待那聲“集結号”,一旦組織結構調整,就快速開展流程、制度、績效、薪酬、内在業務核心能力和人員技能等等連鎖效應的批量調整。同時,不能埋在文件堆裡做事,而是要面對“變革涉及的人”去做事,要把“增加一個部門!”“去掉兩個管理層次!”“兩個部門合并!”所涉及的部門和人員集結起來,研讨需要進行哪些批量調整和變化,做“會議室”模拟,如果這些人模拟能把新流程走通,那麼出了會議室的門以後,變革就在發生了,補齊流程文件隻是同步的事情,而不是都坐等流程圖做好了再開始應戰。
(上海AMT咨詢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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